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6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一步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要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一、各部委政策推进
推动政策落地
1.政策目标:
保交房,稳定房地产市场:将“保交房”作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核心任务,回应群众关切,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推动市场止跌回稳。
2.工作重点:
3.具体措施:
4.关键阶段:
当前正处于打好保交房攻坚战的关键阶段,需要牢牢把握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出台支持房地产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出台房地产政策,旨在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政策涵盖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首付比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以及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等方面,旨在降低购房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更多支持。具体政策:
1.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2.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
3.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要求:
4.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
二、各地房地产政策
北京: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
北京市发布通知优化房地产政策,包括降低存量房贷利率,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二套为20%;非本市户籍居民五环内购房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调整为3年,五环外为2年;高层次人才购房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为1年;通州区住房政策全市统一;单身人士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按家庭执行限购;二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40万元;取消普通与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进城中村改造,支持房企合理融资。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旨在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
上海市发布通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整住房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在外环外购房社保或个税年限降至1年,持居住证积分达标者享户籍居民购房待遇,临港新片区实施差异化购房政策;优化住房信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15%,二套25%,特定区域20%,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住房税收,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至2年,取消普通与非普通住房标准。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旨在推动租购并举,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广州:取消购房各项限购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通知执行。
深圳: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
深圳市发布通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单身人士1套,特定区域可多购1套;非户籍家庭及单身人士限购1套,部分区域需连续缴税或社保1年;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户籍家庭可多购1套。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优化价格备案流程。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至2年。首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15%,二套20%,特定家庭可享受首套贷款政策。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和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住房供应体系,推动现房销售试点。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河南:20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等7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支持住房消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严格控制增量供应、进一步优化存量、提高供应质量、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6个方面出台20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商品住房限制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三、金融机构观点
A证券
B证券
C证券
D证券
政策利好齐发:一线城市持续优化政策,降低购房成本和门槛。政策包括:优化限购政策、下调房贷利率、放松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购房补贴力度、推进城中村改造等。
止跌回稳可期:预计地产市场会在政策推动下止跌回稳。政策预期包括:继续优化限购政策、下调房贷利率、放松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购房补贴力度、推进城中村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