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2)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
130万元,保底额度提高到20万元;
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使用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按首套房认定。
3)取消新出让用地限价措施,新出让住宅用地不再设置新建商品房限价要求,已出让用地按原有合同约定执行。同时,针对新出让地块项目的销售将取消社保排序和限售。
4)因地施策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支持鼓励各区、县(市)因地施策加快出台购房补贴、房票安置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5)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力度,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白名单”扩容增效,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授放力度。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专家指出:本次新政涵盖了土地、新房市场,从多个维度打出“组合拳”,尤其是“新房取消社保排序和限售”,将会对新房的销售起到明显的振奋作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