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刘主任,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制度,近年来在帮助广大职工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主题嘉宾:主任刘远航副主任孙晓阳
问:刘主任,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制度,近年来在帮助广大职工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节目开始,请您先给广大听众朋友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公积金的发展情况?
答: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开展“政务服务精细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行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公积金累计归集额达88.5亿元,共为11.2万名职工建立了公积金制度;累计发放贷款40.3亿元,帮助1.6万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累计为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48.2亿元,占累计归集额的54%。
问:刘主任,据了解今年2月份住房公积金政策再次有了调整,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政策出台的背景以及调整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威海市中心又于今年2月4日正式对外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一、下调首套住房首付比例。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
二、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
三、放宽申贷缴存时限。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由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放宽至6个月。
四、放宽商转公申贷条件。商转公贷款取消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不超过三年的限制,调整为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后即可申请。
五、支持首付款提取公积金。职工在我市新购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公积金,并可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六、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新市民、青年人等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9600元提高到12000元。
这里有几点需要广大缴存职工注意:
1、多孩家庭贷款额度提高后最高可以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
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双职工缴存家庭8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政策调整后,按国家政策已生育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以申请9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以申请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多孩家庭的认定以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为准。
2.商转公贷款放宽后怎么办理
办理程序: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房屋不动产权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咨询,符合条件的自筹资金提前一次性结清剩余商业贷款,在结清一个月内备齐规定材料提交贷款申请。
自《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我市新购买的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4.首付款提取额度有哪些规定?
每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首付款提取,提取时已支付的首付款金额不能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20%,夫妻提取额合计不能超过首付款金额。
5.提取首付款和公积金贷款为什么要求同时申请?因为公积金可贷额度与申请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直接挂钩,为避免先提后贷而导致缴存账户余额不足,无法足额申请所需公积金贷款,所以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与首付款提取同时申请,实行一次联办,减少职工跑腿次数。
答:好的。出台退役军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精神的有力举措,是做好退役军人关心关爱工作的具体行动。适用对象主要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威海市户籍且完成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其中,有安置单位的,单位负责按规定办理开户缴存手续。没有安置单位的,本人可自愿开户缴存,允许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缴存基数和比例(2022年度我市最高缴存基数为20511元,最低为2100元;缴存比例在10%—24%之间自主选择)。退役军人正常缴存后,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问:刘主任,最近多次在朋友圈看到我们中心发布的关于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有关新闻,具体情况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
1.伪造购房合同或备案的预售合同提取后撤销备案的;
3.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
4.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
5.所购住房发票金额明显偏离市场价值或发票金额与个人账户余额相近;
6.其他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
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通报所在单位并纳入公积金失信名单,取消其五年内提取和贷款资格,并对已骗提套取的资金予以追回。同时,对发现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介机构或个人协助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高额手续费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刘主任,您刚才讲到最高80万元的贷款额度,我刚好有个问题想问一下,就是政策调整前,刚办理完80万元的组合贷款,其中有20万元的银行贷款能将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主持人问的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也是职工咨询比较多的一个问题。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重复发放,缴存职工夫妻双方购买同一套房屋只能申请一次贷款。也就是说,职工已经办理完贷款手续,资金也发放了,不能重新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了。所以说,像主持人提到的这种组合贷款,是不可以再将银行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问:刘主任,我知道职工缴存公积金后在买房时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优惠低息贷款,对那些不买房的职工来说,也包括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更关心的是怎么样才能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答:对广大缴存职工来说,使用公积金主要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申请提取公积金,一个是买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提取方面的政策。职工有下列13种情况之一的,都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下岗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9.非本市户口离职回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调离本市的;
11.农民工支付房租的;
12.房租支出的;
1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装修和购买商铺不可以提取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仅限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房屋及购买商铺未列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范围,所以目前暂不能办理装修房屋及购买商铺的公积金提取。
问:刘主任,您主要是为大家介绍了公积金贷款使用等大家比较关心的政策。在业务办理上,我们与以往相比有没有新的便民措施?
问:刘主任,我想广大听众朋友和我一样,也都非常期望在下一次上线的时候,与您就公积金有关政策继续进行交流。最后,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们的听众朋友有问题,可以怎么样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