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安徽望江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安徽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安庆市教体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2017年申报教师资格受理及认定的界限为市教育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县(市)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网上报名
二、认定对象
在安庆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望江县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2)体检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望江县医院体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用修改后的教育部教师资格新的体检标准(需提供彩色照...
09-08
2017年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30周岁以下”为“1986年9月1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