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我中心是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从事有地方特色的戏剧、戏曲、音乐等艺术创作、艺术研究、艺术教育和培训。
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共设置综合部、非遗研究部、艺术指导部、后勤部、地方戏曲传习部五个部门。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2024年收入总预算673.17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5.2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新增3人,人员经费增加,收入增加。2024年支出总预算673.17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5.2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新增3人,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73%,增加3.29万元,增长5.5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8.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56%,同比增加13.10万元,增长23.80%。
6.事业单位医疗20.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14.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住房公积金50.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日常办公管理经费12.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一是按合同年限支付租赁办公场地租金,满足正常办公需要和非遗项目实物收集展示、传习培训等场地使用。二是支付东方大厦水电物业管理费,为业主创造和保持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