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补偿金数额,需要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第十一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第十二条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效益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第十三条
2、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认定为合法建筑;
(3)因房屋被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
二、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怎么确定
1、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后确定。
2、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向社会发布征收评估信息;
(2)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
(3)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公布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6)房屋征收部门公布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或者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可以调解,在调解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
2、审查拆迁资料并听取拆迁单位意见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3、合理分配房屋拆迁补偿款
(1)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3)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4、区分房屋性质作出不同处理
(1)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
(3)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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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户主是父亲的名字。拆迁的资料是儿子的名字,拆迁房怎么办房产证
你好我还想和你咨询一下,农村审请宅基地村支书要向老百姓收取20多万的买卖费合理吗
我想咨询一下土地征收和宅基地征收的问题
你好,我们村里集体土地之前建设粮管所签了占用协议,现在粮管所将土地出让给个人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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