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招生什么时候开始?在哪里进行信息采集,如何操作?
问题2.填报遇到问题到哪里咨询?
经开区招生入学线下办公地点:昌北一中庐山南大道2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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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因故延迟入学如何办理?
答: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必须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
A问题5.我是来昌务工的,非南昌市户籍,请问我的小孩来昌就读需要什么材料?
由经开区教文体中心根据采集的入学信息、依据生源排序及有关学校的招生容量安排学位。
问题6.拆迁户子女怎样入学?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
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问题7.关于入学房产年限的要求?
小升初: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答:以这套房产上一次用来入学的年份开始,幼升小跨过5个年头、小升初跨过3个年头就可以再次使用,不受月份影响。
比如:一套房产2018年一个家庭孩子用来幼升小,2023年另一个家庭孩子可以正常使用。
一套房产2020年一个家庭孩子用来小升初,2023年另一个家庭孩子可以正常使用。
问题9.能不能查到该房产学位是否被占用?学位占用了怎么办?
答:目前南昌市不提供房产占用查询。如果家长购买的房产学位已被占用,可以提交家庭名下其它自有房产,也可使用这套房产接受统筹安排学位。
问题10.一对夫妇生育的多个孩子受房产年限影响吗?
答:不受影响。
问题11.离异重组家庭,母亲再婚后孩子可以使用继父的房产吗?
答:如果学生的抚养人为其母,可以使用继父房产作为升学依据。
问题12.离异家庭的学生由父亲抚养,能提交母亲房产入学吗?孩子抚养权变更,怎么办?
问题13.借住在亲戚家,入学要办租赁证吗?
问题14.学生家庭名下有房产,但是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可以提交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吗?可以提交与祖父母共有的房产吗?
答:不可以,学生父、母或本人名下有房屋权证为住宅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学生父、母或本人的共有房产。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
问题15.我家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学生爸爸名下的房产,另一套是学生爷爷和爸爸共有的房产,请问我小孩可以用哪套房产就读。
答:在家庭有多套房产时,仅可使用父亲、母亲、子女三方之间的单独或共有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在该家庭无父亲、母亲、子女三方之间的单独或共有房产时,亦可使用祖父母与该生家庭间的单独或共有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如果学生家庭名下所有房产均为与祖父母共有房产,则以实际居住的房产以第四入学类别进行排序。
问题16.家里有多套房产,采集后可以换另一套房产吗?
答:如信息采集完成,一经提交,则不允许修改。如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尚未提交,可以换房产提交。
问题17.如果孩子和爸妈不在同一个户口,但两个户口是同一个学区,可以算一类吗?
答:可以。
问题18.租住在农房,与房东签署的租赁合同可以入学吗?
问题19.二孩或多孩家庭未成年人名下房产可以作为兄弟姐妹的入学依据吗?
答:考虑到两孩及多孩家庭教育需求,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未成年人的未成年兄弟姐妹名下房产可视作父母所有房产予以认定。(1)未成年人本人名下独有房产,可以作为本人入学依据;(2)同一家庭未成年人名下房产或未成年人间共有房产,未成年人与其父母共有房产,均可以作为其本人或其未成年亲兄弟姐妹入学依据。
问题20.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问题21.报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未被录取,我还可以参加公办学校录取吗?
答: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所在县区教育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入学。
问题22.我小孩在外地就读,现在要回南昌就读,请问如何办理?
问题23.什么情况下会被统筹安排?
1.被民办学校录取后选择放弃入学的;
2.非同一家庭在规定的年限内使用同一套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3.适龄儿童逾期登记报名的;
4.所在生源类别超过学区内学校接收能力范围的。
问题24.政策对初中学生均衡生资格如何界定?转学学生有均衡生资格吗?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转学行为,体现教育公平,从2023年初中新生入学(2026年初中毕业生)开始,经经开区教文体中心批准录取并在同一公办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学生)连续就读三年(含按规定正常休学或自外地转入经开城区的学生)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均衡生资格。
问题25.招生政策中对规范学籍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为落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为新生申报学籍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学校要在10月15日前为经经开区教文体中心批准录取并实际在校就读的新生申报学籍,不得为未经智慧入学平台录取的学生或未实际到校报到、就读的学生申报学籍。
未按要求就读、未取得经开区初中义务教育学籍的学生,将不得在经开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具备南昌市重点高中均衡生志愿填报资格及均衡生录取资格。。
附件1
经开区2023年学生入学类别认定
全区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入学类别顺序接收学生。
学生入学类别顺序为:
第一,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学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二,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同时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四,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生及其父母落户在该常住地址,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
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依据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下同),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学生或其父母户口在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并在该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七,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并在学区范围内,办理南昌市城区居住证,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