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操作指南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功能已于2019年3月20日开通,您可通过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界面见图1。
图1步骤二:进入“不动产登记”栏目页面后点击“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界面见图2。
图2步骤三:1.查询申请人为自然人: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北京通”APP,实名注册并进行身份认证(完成L2级认证且L3级认证,即通过实名认证且人脸识别认证)。
界面见图3。
界面见图8-图13。
图14步骤五:注册完成后,选择“网上查询”,进入查询界面,界面见图15-16图15图16步骤六:选择您的查询类型,进入查询界面1.点击“任何人查询”,下拉选择查询用途,输入查询检索条件(比如不动产坐落、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点击“查询”按钮。
界面见图17。
图17系统生成《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并支持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单。
2.点击“权利人查询”。
(1)若权利人是自然人,则直接进入查询界面。
进入查询界面后,输入查询用途和查询检索条件。
其中查询检索条件即可为以权利人名称和证件号码为条件查询名下全部不动产登记信息,也可单独以不动产坐落、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为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界面见图18。
图18(2)若权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首先填写受委托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须与企业管理员添加的受委托人账号信息保持一致才能验证通过),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并关闭界面,再进入查询界面。
界面见图19-20。
图19图20系统生成《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并支持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单。
3.点击“利害关系人查询”,该界面包括“申请”和“反馈”两个环节。
(1)点击“申请”进入该界面,点击下方的“新建”,生成查询申请业务,填写查询申请信息,并上传利害关系材料图片。
界面见图21。
图21填写查询申请信息,包括下拉选择查询用途(比如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诉讼、仲裁或配偶);下拉选择上报组织(例如不动产位于大兴区,则上报组织应选择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输入查询检索条件(不动产坐落、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
填写完成点击保存。
界面见图22。
图22(2)上传材料:上传利害关系材料图片。
因不动产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构成利害关系的查询申请人,应上传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互换合同、抵押合同、赠与合同等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查询申请人,应上传与不动产存在利害关系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或仲裁受理通知书等材料。
权利人配偶查询权利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不动产,应上传婚姻关系材料。
(如查询用途为买卖,则上传买卖合同原件图片)。
界面见图23。
图23填写完成查询申请信息,并上传完成利害关系材料图片。
点击提交,则该业务被提交至预审环节。
界面见图24。
2.点击“反馈”进入该界面,支持输入业务编号或查询检索条件(比如不动产坐落、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可筛选查询出利害关系人查询申请业务。
界面见图25-26。
图25图26若该业务已经预审完成,可点击业务后面的“预审意见”,查看该业务的预审结果告知单。
办理状态包括申请、正在预审、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完成等。
界面见图27。
图27若预审通过,则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上传材料原件及预审意见的打印页到不动产所在区的登记中心查询部门核对,核对通过后可领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界面见图28。
图28若预审不通过,则申请人可在“申请”环节,按业务编号或查询检索条件搜到该业务,业务修改后可重新提交预审。
若申请人不想再申请,可点击“完成任务”,结束该业务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