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自6月28日起全面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服务
在南京购买商品房,可以签订电子合同了!记者6月28日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南京已全面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服务,第一份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也正式签出,该合同与传统纸质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近期对“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实施了升级改造,增加电子签名签章功能,自6月28日起全面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服务。目前该服务已开始试运行,实现远程签约、网签备案不见面服务,南京市第一份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正式签出。
新闻帮你问
1、哪些情形需要通过电子签名合同签约?
全市范围内各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现售合同)时,凡是符合电子合同网签条件的,必须通过“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进行电子合同网签。签订的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传统纸质签章、签名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在完成电子合同网签后,根据需要自行打印已签约的纸质版合同。
对于老年、外籍人士等特殊群体,如果无法进行电子合同网签的,可以保留商品房非电子签名合同网签备案作为补充。
2、开发企业如何申领企业电子印章?
企业申领电子印章线下服务网点如下:
3、个人如何进行电子签名?
4、如何进行电子合同网签不见面备案服务?
对于启用电子签约后新签订电子合同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办商品房合同备案业务时,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不再收取纸质合同,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或“房帮宁”平台下载电子合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在完成相应合同的备案手续后,可通过合同上的二维码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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