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记者周家夷见习记者何艾琳摄影刘陈平
据悉,2014年,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商品房投诉598件,同比增长52.55%,其中涉及交易合同方面的投诉为300件,占比最大。
读者遭遇
和亲友组团买房交房4年不见房产证
2011年,窦先生和妻子看中都江堰市青城山大观镇“天域青城”里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样板房。签了合同后,窦先生先后在2011年3月30日和2011年4月3日,分两次付清了73万多元的购房全款。付款后的两个月,窦先生拿到了新房钥匙,2011年下半年,他和妻子一起搬进了新家。
本以为可以好好享受新房,但因为房产证的问题,让窦先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都烦恼不已。
“没有房产证,心里不踏实啊。”窦先生说,本应在2012年3月31日前拿到房产证,现在距这个日期已经3年多了,还是没见到房产证的影儿。购房时,在窦先生的推荐下,他的5名亲友也一起买了房子,目前也没有拿到房产证。“现在,我都不好意思见他们了。”窦先生说。
随后,他数次联系销售部经理成女士、房产总公司前台和房产总公司负责人之一董先生,但都效果不佳,“已经问了无数次,每次都说正在办。”
房屋所有人成开发商老板拿回房产证还需交过户费?
直到2015年1月中旬,窦先生到都江堰市房管局查询时才意外发现,自己那套房屋的所有人竟然变成了一个姓肖的人。
2015年春节前夕,窦先生再一次联系上董先生,这一次他的回复变了,“他说要交17%的过户费。”窦先生告诉记者,对方称如果想把这套房子的所有人变更为窦先生,则需要交纳过户费。“本来就是我自己买的房子,凭什么还要我交过户费?”窦先生说,目前,他已经向当地工商局和消协投诉。
记者调查
房屋已被抵押开发商老板被某银行起诉
律师建议/
可向法院提出和开发商解除合同
“肖某把房子抵押给了担保公司,并向银行贷了款。若情况属实,建议窦先生向法院提出和开发商解除合同。”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陈军说,“窦先生现在的房子很难过户,因为房屋的产权已经是肖某本人,且房屋已被抵押。”
陈军说,开发商与窦先生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肖某),肖某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导致窦先生不能随意买卖自己的房屋,那么窦先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陈军提醒,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消费者要督促开发商在30日内在房管局办理完备案手续,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保护自己的购房权益。其次,注意证据的收集。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注意收集开发商宣传册、视频、样板房照片以及小区的规划图,这些都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消委提醒/
购房细节需写入合同附件
315投诉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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