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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北京
「网友问:一套房产被法院多个案件查封,执行和拍卖顺序是怎么操作的?同一个房产被查封四次,我是第三个查封的,能执行拍卖吗?钱是怎么分配的?」
大哥,你这短短的20字左右,居然问出了两大不同程序的问题,估计其他大神看了后也是默默的摇了摇头。
但是,最终还是留下一些文字。——答主在敲击键盘前也是犹豫了至少三秒钟。
一、关于拍卖顺序的问题
答主先不管题主的这个案子的被执行人是个人还是公司,既然题主没有提到抵押的事情,那答主就当不存在了。
都排到第三轮查封了,题主就别想着还能拿到这个案子的处置权——就是以你这个案子的名义来卖这个房子的权利。
既然你没权利处置,那么,不好意思,这个房子卖不卖、什么时候卖,理论上讲都是不可控的。
万一遇上第一轮查封债权人,诶,这个人是被执行人请的“托儿”,那就麻烦了。
目前关于执行案件中,某些人故意找人占着处置权的茅坑,但是就是不拉屎的做法,似乎没有完整的解决通道。
题主可得有个心理准备啊。
二、关于分配问题。
这个实际上是涉及的为——参与分配的事儿。
参与分配的前提又有几个,拿到判决书,相信题主已经拿到了,另一个就是“被执行人无力清偿所有债务”——翻译成人话就是——这个被执行人还有不有其他的财产拿来执行。
如果有,那么不好意思,题主的这个情况,答主可不是危言耸听,大概率题主是水都喝不到一口。如果没有+被执行人是个人,这两个条件的加持下,题主大概率还能喝上一口汤。
具体细则还是另行咨询吧,这要答主完全通过打字说清楚——臣妾做不到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