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位于丰顺县汤南镇新楼二村牛尾头的不动产及地上附着物的公告
一、拍卖标的:罗连锦所有的,位于丰顺县汤南镇新楼二村牛尾头的不动产及地上附着物。(土地面积:742平方米;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参考不动产调查表)
二、拍卖价格:
起拍价:1704000元,保证金:170000元,增价幅度:8520元。
特别提醒:本院可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调整情况、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调整情况、法院工作实际和报名人数,对集中看样作适当调整。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2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注意:本院负责拍辅事宜的机构为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除该公司外,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低价、土地使用费等。
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如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丰顺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顺锦江支行,账号:441893010400019480000004913))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若双方当事人暂无法联系,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无法通知,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