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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是父母的名字,儿女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房子是儿女的名字,父母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个人公积金个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同一户籍直系血亲不可提取。
答:根据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目前只有年冲一种方式,每年的5月20日自动冲抵,在4月之前本人带着身份证签冲抵协议。
3.公积金提取一年有几次?提取方式?
答:符合提取政策情况下公积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转账到个人银行卡。庆云本地各大银行卡都可以。
公积金提取类型
以下第1、2、4、5、6、7、8、9、10、11、12、13种提取类型的设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其他类型的提取类型请参照其他类型的设定依据。
01离、退休提取
一、办理条件:职工离退休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
二、环节和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后拨付资金,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三、申请材料及数量: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1份);
2.提取人银行账号。
四、申请表单:无
五、完成时限:1/8个工作日
02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一、办理条件: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半年以上的。
03死亡提取
一、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办理条件: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
三、环节和流程:
四、申请材料及数量: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1份)、银行账号;
2.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对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申请表单:无
六、完成时限:1/8个工作日
04非因公出国定居提取
一、办理条件:职工非因公出国定居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
05被依法判处刑罚提取
一、办理条件:职工被依法判处刑罚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
06购买新房提取
一、办理条件:除所购住房外,申请提取人及配偶名下无二套及以上住房。
(二)审核后拨付资金。
2.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在其他城市购买新房的,应提供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提取人及配偶在户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证明、房管证明(证明涉及德州市行政区域外的不必开具)(原件1份,复印件1份)。
07购买二手房提取
二、环节和流程:(一)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过户后的《不动产登记证》和购房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在其他城市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登记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08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
2.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拆迁安置协议和差价款缴费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在其他城市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应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差价款缴费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提取人及配偶在户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证明、房管证明(证明涉及德州市行政区域外的不必开具)(原件1份)。
09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一、办理条件:
申请提取人翻建、建造自住住房,除翻建建造的住房外,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无二套及以上住房。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翻建的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购买建筑材料或施工费用的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村委会或单位出具的建房或翻建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提取人及配偶在户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证明、房管证明(证明涉及德州市行政区域外的不必开具)(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申请提取人大修自有住房。
2.《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大修费用票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没有签订过冲抵协议的公积金贷款人,在全部结清公积金贷款后。
1.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1份);
12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一、办理条件:除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住房,申请提取人及配偶名下无二套及以上住房。
2.加盖银行业务章的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复印件1份,仅第一次提取需要);
3.贷款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业务章的上一年度还款流水(原件1份);
4.提取人及配偶在户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证明(证明涉及德州行政区域外的不必开具)(原件1份)。
13租房提取
一、办理条件:申请提取人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并租房。
三、申请材料及数量:定额提取: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1份)、银行账号;
2.提取人工作所在地的不动产证明(原件1份);
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房租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租房提取
租房提取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工作所在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按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1.能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房租发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2.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租发票的,每人每月最高提取600元。提取额度以后将根据我市租金水平确定并适时调整。
一年能提取公积金数(一次提取)600元*12个月=7200元
14商品房贷款
一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26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条件:1.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征信情况:申请日前两年的信用报告中账户状态必须是正常。(1)夫妻双方有一方账户状态显示呆账、止付、冻结、可疑等状态不能申请贷款。(2)信用报告中一年内连续3次(不含)以上不良记录,或两年内累计超过6次(不含)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3)单身信用报告一年内连续5次(不含)以上不良记录,或两年内累计超过10次(不含)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4)夫妻双方一方信用良好,另一方存在信用不良,但信用账户状态正常,按一方申请贷款。(5)夫妻双方名下如有商业贷款或担保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收入情况:以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依据确定月工资收入。配偶已经退休,以其退休金为收入;配偶没有退休又没有缴存公积金,其工资收入视为零。
3.购买首套房,已交付所购住房主体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房,已交付所购住房主体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
4.购买期房,具有一年之内的网签备案购房合同、机打发票;购买二手房,已过户的具有一年以内的不动产证、机打发票;未过户的具有一年以内的网签合同。
5.除所购住房外,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无二套及以上住房。
6.借款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不超过两次。
(一)申请。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工作人员当即作出能否贷款的答复;
(二)初审、录入。工作人员对贷款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录入业务系统;
(三)审批。贷款管理人员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料进行二级审批。
四、申请材料及数量:1.借款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4.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复印件1份);
5.首付款发票或二手房过户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6.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复印件1份);如征信报告显示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需提供银行《借款合同》(银行盖章复印件1份);如名下贷款已结清,但信用报告未更新,需提供结清证明和还款单据(原件、复印件1份);
7.借款人及配偶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购房地的不动产证明、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15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原为公共服务事项)
一设定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一、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四)开展组合贷款和商转公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在85%以下的城市,要积极开展商转公业务,允许缴存职工将已经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条件:1.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购买首套房,已交付所购住房主体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房,已交付所购住房主体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
4.购买期房,具有网签备案购房合同、机打发票;购买二手房,具有不动产证、机打发票。
5.除所购住房外,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无二套及以上住房;
7.商业贷款结清两个月之内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环节和流程:(一)申请。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工作人员当即作出能否贷款的答复;
(二)初审、录入。工作人员对贷款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录入业务系统;(三)审批。贷款管理人员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料进行二级审批。
7.借款人及配偶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购房地的不动产证明、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8.商业贷款借款合同、近一年的商业贷款还款流水、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16异地贷款
一设定依据:《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
2.征信情况:申请日前两年的信用报告中账户状态必须是正常。
(1)夫妻双方有一方账户状态显示呆账、止付、冻结、可疑等状态不能申请贷款。
(2)信用报告中一年内连续3次(不含)以上不良记录,或两年内累计超过6次(不含)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3)单身信用报告一年内连续5次(不含)以上不良记录,或两年内累计超过10次(不含)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4)夫妻双方一方信用良好,另一方存在信用不良,但信用账户状态正常,按一方申请贷款。
(5)夫妻双方名下如有商业贷款或担保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7.持有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缴存流水。
8.夫妻双方一方为德州市常住户口。
9.异地贷款不支持组合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工作人员当即作出能否贷款的答复;
7.借款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购房地的不动产证明、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8.异地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9.异地公积金缴存流水(原件,复印件1份)。
六、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17组合贷款
一设定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一、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四)开展组合贷款和商转公业务。各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各商业银行应保证满足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
4.购买期房,具有一年之内的网签备案购房合同、机打发票。
7.符合商业贷款申请条件。
三、环节和流程:(一)申请。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工作人员当即作出能否贷款的答复;
(三)审批。贷款管理人员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料进行二级审批;
(四)银行审批商业贷款部分。
7.借款人及配偶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购房地的不动产证明、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银行审批商业贷款部分,由银行负责通知借款人准备贷款资料。)
六、完成时限:待商业贷款审批完成后放款
贷款问题
1.给别人做了公积金贷款担保是否能用公积金贷款?(不能贷)
答:在您的朋友未还清贷款前您和您的配偶是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如您的朋友已经还款一年以上并正常缴存正常还款的情况下可以让贷款人另外找两个符合担保人条件的缴存职工把您和配偶替换出来。
2.如何用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抵冲住房贷款?
答:您的情况可以夫妻双方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添加共同还款人(仅限德州当地缴存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