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按《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含3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几种贷款方式?
答:目前,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抵押贷款、按揭贷款、组合贷款(含按揭)、互保贷款四种方式。
三、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是指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用德宏州内房地产权明晰的现房作为抵押物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贷款。
四、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用所购期房作为抵押,在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并向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申请办理的住房贷款。
五、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价款时,申请人用同一套(幢)住房作为抵押物,同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审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银行审批,贷款期限一致。
六、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互保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互保贷款是指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数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作为还款保证所发放的住房贷款。
七、同一套自住住房已选择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支付房款后,是否还可以申请贷款?贷款额度是多少?
八、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分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次申请贷款。
九、目前我州执行的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
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是几年?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女不限,不得超过65周岁。
十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贷款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工资卡或折复印件1份(验证原件);
2、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1份(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当地人民银行打印);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2份;并提供预评估报告1份
(一)购买一手房:提供3年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验证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1份(验证原件);。
(二)购买二手房:提供经建设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申请审批书》或《房地产交易监证书》、契税完税凭证(验证原件);
(三)城区自建房:城区具有产权的自建房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施工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或购材料款凭证1份(验证原件),施工工程进度的照片1张。
(四)农村自建房:提供《职工农村购、建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证明书》,由村民小组、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核查签章;提供施工合同或建筑工程预(结)算书、支付工程款或购买建材款凭证、施工工程进度照片。
(五)按揭贷款: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1份;首付款凭证复印件1份、房地产开发商推荐保证书原件1份;。
十二、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基准利率》执行,现行贷款利率是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是2.75%,五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十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冲还贷款?
答: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贷款项下的抵押物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可申请办理按月、按年、提前还贷提取、结清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本息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建房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额。
十四、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月冲还贷款业务,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1、职工申请办理按月委托冲还贷业务的,必须信用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2、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必须按月缴存,无停缴、缓缴情况。3、住房公积金贷款项下的抵押物必须办妥抵押登记手续。4、与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委托书》后,于次月开始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5、按月提取冲还贷款金额为上月缴存额,委托提取金额不能大于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
十四、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申请按年冲还贷款业务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按年提取冲还贷,是属于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办理按年提取冲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按月正常缴存;正常还贷满12期,中途若有逾期发生,从正常还贷12期开始计算;住房贷款项下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提取额为上一年度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
十五、按揭贷款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冲还贷吗?
答:不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的必须贷款项下的抵押物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才能办理提取冲还贷。
十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申请还贷提取业务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未办理过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该笔贷款业务的,并且住房贷款项下的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可按该笔贷款还款累计金额办理提取或冲还业务。
十七、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如何办理提取?
答:1、职工在贷款期间未办理过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贷款结清后可申请办理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2、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贷款结清后的凭证有效期为半年。
十八、在工作地没有住房,需租房居住,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是多少?
答: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提取总额不得超过10000元;当年不提视作放弃,提取额不能累计计入下一年度。
十九、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
答:自有住房、无房、租房职工并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担保的,均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计提取金额以实际物业管理费支出为准且不超过3000元。当年不提视作放弃,提取额不能累计计入下一年度。
二十、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之一患有重大疾病,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答: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之一患有重大疾病的,医治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原则上按患者一年内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差额部分计提。
提取范围:重大疾病提取范围参照德宏州医保部门重大疾病界定范畴执行。目前德宏州医保部门重大疾病范畴: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癌、肝癌、胰腺癌、慢性料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出血。
二十一、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全额付清房款,是否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答:本人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不足部分,可以提取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十二、困难家庭职工子女考取大学,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学杂费?
答:困难家庭职工子女考取大学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为当年入学通知书所包含的学杂费乘以学年之和。提取时应提供低保证或下岗证、子女大学录取通知书、交费通知、户口簿或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