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消除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省住建厅转来厦门市住建局《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技术措施”),现转发给你们,请将该“技术措施”作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配套措施,同时省厅提出的四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关于转发《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防治若干技术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22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四、各地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本地区上季度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该“技术措施”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上报省厅工程处。
附件:《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技术措施》
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
若
干
技
术
措
施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二○一四年八月
1、住宅工程的地基与基础设计应按变形控制设计,沉降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120mm,并应严格控制沉降差异值。
2、当基底为软弱土层时,不宜采用柔性加劲体的地基处理方法进行地基加固;若采用时,应组织专门的技术论证。
3、当基础差异沉降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采取设置沉降缝或变形调节装置等措施控制差异沉降。
4、采用天然地基、复合地基、复合桩基设计时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有关地基与基础沉降变形监测内容,明确变形量和变形速率等预警值指标等,并对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措施提出设计指导性意见。
1、地基与基础施工的施工组织方案中应编制排(降)水专篇,明确基槽(坑)各种工况的临时排(降)水措施及其平面与剖面图,施工中严禁基槽(坑)底浸水。
2、当采用天然地基、复合地基、复合桩基的设计时,施工单位应编制基底开挖及土体保护的专项施工方案。
基础开挖时持力层严禁受到浸泡或扰动,应预留300mm厚度土层采用人工清理,开挖完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组织验槽并浇筑垫层。
天然地基的承载力必须采用现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进行检验。
1、泥浆护壁的冲(钻)孔混凝土灌注桩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对桩端(或桩端和桩侧)采取预埋导管后注浆处理。
(1)施工桩长(含空孔高度)大于30m;
(2)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大于8000kN;
(3)设计认为应采用后注浆工艺的情况(含施工异常情况)。
2、混凝土灌注桩设计时,对于容易造成基桩缩径的、中等或强腐蚀性场地,其钢筋保护层厚度应增加不少于20mm。
3、当采用管桩作为抗拔桩设计时,接桩均应采用机械连接方式,不得采用焊接方式;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锚索作为抗浮措施。
4、干作业施工的桩型,当需对场地进行大面积降水时,应对因降水引起的周边沉降变形进行计算和评估,并根据周边环境要求采取回灌井等减少沉降的技术措施,对于周边环境复杂、软弱土层厚度大的场地不应采用需大面积降水的干作业桩型。
1、基桩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设观测点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必要时应对周边环境有关对象进行加固、改造或暂停使用等处理。当周边环境特别复杂时,应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挤土桩对周边环境有影响时,成桩施工速率不宜超过8根/天,并配合采取消减孔隙水压力及跳越施工成桩等措施。当地基为饱和淤泥、淤泥质土、粉质粘土及黏性土时,应设置塑料排水板、袋装砂井或疏干井消减超孔压等措施;在压桩施工过程中,应对不同日期施工具有代表性部位的桩设置上浮和水平偏位观测点。定时检测桩的上浮量及桩顶水平偏位值,若上浮和偏位值较大,应采取复压等措施。
3、泥浆护壁的冲(钻)孔混凝土灌注桩施工中,护壁的泥浆应采用膨润土拌制,并严格执行采用反循环的施工、清孔和沉渣量测方法;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冲(钻)孔桩,循环出的泥浆应采用泥浆过滤机处理后,方可再进入循环。
4、护壁式干作业成孔灌注桩施工时,应对成孔后的截面直径与中心线偏差情况进行复核;对于偏差较小且可安全修复的,应进行修复,以确保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满足要求;当成孔变形(含局部变形)较大时,不可安全修复或经安全修复后、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报设计处理。
5、当受场地条件限制或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超过当地试验能力的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勘察,每桩一孔,钻取桩端以下深度不少于5m的芯样,判定桩端是否存在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影响桩端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体或不利结构面等。
1、PHC管桩施工后应进行施工桩长检测,检测数量为基桩总数的10%。必要时可进行基桩孔内摄像检测。
2、桩基检测的选桩应严格执行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不得采用预留检测桩的方法。
3、采用声波透射法时,预埋的声测管应采用钢管。
1、建筑回填之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回填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料,严格分层夯实(或捣实),对称进行。
2、当回填材料采用土质材料时,必须采用最优含水量的素土或砂土,并进行试填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严禁采用建筑垃圾、杂土、淤泥(质)土、耕植土代替。
3、每个分层回填掩蔽前均应进行拍照或摄像,作为验收旁证依据;照片或摄像内应有可靠的参照物、标尺牌和有关人员。
4、在地下室结构自重无法平衡地下水浮托力前,应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2、地下室顶板不应采用空心板。
3、地下室底板大体积混凝土设计为粉煤灰混凝土时,可采用60天强度进行配合比设计、强度评定和竣工验收。
1、地下防水层、底板混凝土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500mm以下。
2、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厚度大于1米且混凝土方量大于1000立方的大体积砼专项方案需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4、对于厚度不小于2m的大体积混凝土应进行温度测试以指导混凝土的养护,以保证混凝土内外温差不大于25℃。
5、水泥出仓使用温度应控制在60℃以下。
6、支撑楼板面层钢筋的支架间距应满足:当采用Φ6分布筋时,不大于500mm;当采用Φ8分布筋时,不大于800mm;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筋的直径均不小于10mm时,不宜大于1000mm。且支架应与受支承的钢筋绑扎牢固,当板厚度不大于200mm时,支架可用Φ10钢筋制作;当厚度为200~300mm时,支架应用Φ12钢筋制作;当厚度不小于300mm时,支架应使用型钢制作或加大钢筋直径的方法。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用于同一主体结构的混凝土配合比、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的验证应不少于一次。
1、梁、板、柱、墙、基础的钢筋保护层控制宜选用塑料垫卡作支垫,严禁使用碎石及短钢筋头作梁、板、基础等钢筋保护层的垫块。
(1)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控制掺合料的总掺量。
(2)使用单种掺合料时,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1:4(大体积混凝土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1:2);使用多种掺合料时,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1:3(大体积混凝土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1:1.5)。当水泥中混合材掺量在20%以上时,混合材超出部分应计入掺合料掺量。
使用(2)款规定外其他品种掺合料,或掺合料掺量超过前一条款规定允许范围的,企业或分厂(分站)应事先取得需方的书面同意,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相应的混凝土构件实体强度按检验批进行鉴定,并将鉴定情况书面报告需方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拌制混凝土用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的要求,严禁把清洗设备外观回收的水用于拌制混凝土。
4、当混凝土构件既是防水混凝土又是大体积混凝土时,在保证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等级达到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宜从大体积混凝土角度考虑胶凝材料用量。
1、地下室顶板厚度应不小于180mm,采用双层双向配筋,钢筋间距不大于150mm。
2、地下室顶板内严禁水平埋设给排水管。
3、当有管道穿越地下室顶板时,应采用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环缝间隙宜为10~15mm,顶部高出装饰地面20mm,卫生间或潮湿场所高出装饰面50mm。
1、混凝土顶板养护不得少于14天,当处于暴晒环境中时,其混凝土应保持28天的湿润状态。
3、施工缝与后浇带
(1)顶板设计有后浇带的,应采取独立的支撑体系,不得拆除后再支撑而改变了结构受力。
(2)在施工缝处继续浇混凝土前,应将施工缝处的混凝土表面凿毛,清除浮浆杂物,用水冲洗干净,保持湿润,并均匀喷涂(刷)与混凝土同水泥且水灰比0.6的水泥浆后,铺20~30mm厚与混凝土同成分水泥砂浆,及时浇灌混凝土。
(3)顶板有防水要求的,应在施工缝处的迎水面做防水增补处理。
4、预埋管线
板内暗埋PVC线管时,必须把它设置在上下钢筋网中间,并应在竖向和水平方向同时固定,水平固定点间距不大于500mm。
5、穿板的管道
管道穿越板采用金属套管的,应采用Φ8钢筋与结构钢筋焊接牢固,有防水要求的,应采用焊有止水环的钢套管。
6、地下室顶板设置临时施工洞口时应在施工方案中明确位置和尺寸等,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审核。
1、地下室外墙混凝土强度不宜大于C35。
2、水平钢筋配筋率内外二层合计不得小于0.5%,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且水平钢筋宜布置在竖向钢筋外侧。
3、地下室外墙的施工缝应留在高出底板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采用钢板止水带,宽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3mm,采用满焊连接。
2、防柱角边开裂、墙面开裂措施:
(1)混凝土浇筑应严格分层浇筑,混凝土液面高差不宜超过1米厚度。
3、预埋管线处防裂措施:线管接头应严密牢固,线管排列间距应大于3倍管径,且不小于50mm,并应沿线管在墙厚和竖直方向上固定,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1m。
4、施工缝、后浇带处防裂措施:施工缝在继续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将其表面凿毛,清除浮浆杂物,用水冲洗干净,保持湿润,对于水平施工缝,应再铺上一层20~30mm厚与混凝土同成分水泥砂浆,水平施工缝应留在高出底板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对于竖向施工缝应喷涂(刷)水灰比0.6的水泥浆或界面处理剂后,方可浇筑上层混凝土。
5、地下室外墙对止水钢板的要求:止水钢板的宽度和厚道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和复试报告单,钢板止水带不应采用对焊,应采用双面搭接焊且搭接长度为100mm,,两端均应满焊。
1、当地下室底板厚度不小于700mm时,板中部应增设直径不小于Φ10@200mm的附加钢筋网片;当地下室筏板(或承台)厚度不小于1000mm时,板中部应增设直径不小于Φ12@250mm的附加钢筋网片;当桩承台厚度大于1400mm时,板中部应增设直径不小于Φ12@250mm的附加钢筋网片,且附加钢筋网片在承台厚度范围内的间距不应大于1000mm。
2、在底板后浇带封闭前对基坑进行回填时,应采取在后浇带处预埋钢梁等有效措施确保地下室外墙承受土压力的传递和平衡。
2、混凝土防裂、渗措施:
1、施工缝处的迎水面宜做防水增强处理。
2、埋入式橡胶或塑料止水带施工时,严禁在止水带的中心圆环处穿孔,应埋设在变形缝横截面的中部,木丝板应对准圆环中心。止水带接长时,其接头应锉成斜坡,毛面搭接,并用相应的胶粘剂粘结牢固。
1、外墙的涂料装饰抹灰面层必须设置分格缝,水平向每层设置一道,或沿竖向设置,间距不应大于6米;不同墙体材料交接处宜设置分格缝。
2、外墙粉刷面层应掺入耐碱抗裂纤维。
3、主体结构设变形缝时,应在变形缝两侧设置墙体,形成封闭山墙,并宜设墙面防潮。应避免变形缝出现在住宅户内。
4、外墙饰面砖不应设计密缝粘贴,外墙饰面砖应采用嵌缝剂嵌缝,严禁采用水泥砂浆嵌缝。
1、墙体砌筑时应设立皮数杆,杆上除应标明皮数、灰缝外,还应标明窗台板、门窗过梁、圈梁、预制件等的高度。砌筑时应一皮一挂线,对有防水设防要求的墙体,线应挂在有防水设防的一侧。砌到窗台标高前,应在各房间弹出500mm水平线,以利于安装、装饰等专业配合作业。
2、插筋、拉结筋应在浇捣砼时预埋,因预埋误差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应重新植入同规格钢筋,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拉拔试验。插筋、拉结筋应有隐蔽验收记录。
3、构造柱下部模板应留有清扫口,上部模板应在利于浇捣的一侧支成喇叭口,混凝土的浇捣应分段进行,振捣密实,特别是构造柱上部要浇满喇叭口,待终凝后凿除。
4、砌体设置暗管、暗线、暗盒时,应优先使用同种材料带纵槽的异型辅助砌块,确需在砌体内后埋暗管(管径不宜大于25mm)、暗盒时,应在砌筑砂浆达到14天强度后,采用专用电动工具开槽、钻孔;管线埋设应采用适当的材料嵌填密实牢固,并在抹灰层内设置加强网。
5、外墙找平层施工前,应按以下要求对基层存在的质量问题、缺陷及孔洞进行处置:
(1)核查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是否出现贯穿性裂缝,并对出现的贯穿性裂缝的形成原因、裂缝性质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分析,制订、实施相应的处置方案;
(2)对灰缝饱满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砌体,应采用原浆修补、勾缝;
(3)对前期施工留下的孔洞,应采用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分次嵌(灌)填密实。
8、外墙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铺设抗裂钢丝网,钢丝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00mm,并应位于抹灰层中部。
9、在设置抗裂钢丝网的墙面安装钢丝网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丝网的安装应平整、连续、牢固,不应变形起拱,加强网应位于抹灰层中上部,不得外露,防止生锈和腐蚀。
在与梁柱或墙体不同材料连接处安装钢丝网,可用射钉或预埋件固定,间距不宜大于250mm,以保证钢丝网不变形起拱;网材搭接应平整、连续、牢固。
10、墙体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雨淋、水冲、撞击、振动、曝晒。抹灰层若采用水泥类水硬性砂浆,抹灰完成24小时后应喷水养护不少于7天。
1、当砌体与混凝土结构构件间的拉结钢筋采用植筋技术设置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锚固拉拔承载力进行检测,每一验收批锚固件应按总数的1%且不少于3件随机抽取。
2、单位工程每次结构验收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构造柱采用回弹法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检测数量不少于5个构造柱。
2、砌筑砂浆不得使用含粘土的混合砂浆,应使用含泥量低于3%的中砂。
3、抹灰工程用砂必须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11)Ⅲ类砂的要求,严禁使用未经净化处理的海砂。
4、砂浆中掺入的外加剂,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且不得在外墙抹灰中使用引气型砂浆外加剂。
1、墙体模板应优先使用组合钢模板或钢木定型大模板,按墙体位置上下左右编号,模板安装时每块模板的位置应正确,避免穿墙拉杆预留孔错位重新钻孔引起漏浆。
2、混凝土墙体抹灰前表面应毛化处理。其方法可采用人工凿毛,或提前2~3小时在表面洒水润湿后喷、甩、涂1~3mm厚度的聚合物水泥膏浆,或采用专用界面处理剂的方法;无论采用那种方法,均应达到界面粗糙毛化的效果。
3、悬挑外架工字钢穿剪力墙时先用泡沫将工字钢包裹严实,拆除后的修补应采取以下步骤:
1)取出泡沫;
2)在洞口上口打一斜口,确保混凝土浇筑时不留死角,也防止外墙往内渗水;
3)将洞口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
4)洞内刷砼界面剂一道;
4)将洞口两侧模板用铁丝封堵严实,内侧模板加一斜口模板;
5)往模板内浇筑比剪力墙高一标号的微膨胀混凝土,敲击模板捣实;
6)拆模后将突出墙面的混凝土凿平,用水泥砂浆抹平,定期浇水养护。
4、剪力墙穿墙螺杆洞的封堵应采取以下步骤:
1)螺栓孔周围向孔内剔凿20mm:先将孔内的PVC管清除,再用錾子进行剔凿,剔凿向墙体剔进20mm,成楔形。剔凿后及时把螺栓孔内的碎渣和杂物清理出来。
2)钢丝刷刷毛:待清理干净后,用钢丝刷绕周圈刷毛,用吹风机吹干净。
3)洒水润湿:使用喷壶进行喷水润湿,在施工前一小时进行喷水,使螺栓孔周围保持湿润。施工时再进行小量喷水,以便施工。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不低于A5.0,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0,且不得采用非标的加气混凝土砌块。
2、墙长大于5m时,墙中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进户门、宽度大于2m的洞口两侧、独立墙端部、不同隔墙墙材交接处应设截面宽度与墙厚相同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3、顶部为自由端的墙体应在顶面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高度超过4m的墙体应在半高处(或窗台顶)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圈梁截面宽度与墙厚相同,且应与柱连接、沿墙全长贯通。
4、跨度大于0.6m的门窗洞口的顶面,或洞口上部砌体高度小于洞口跨度1/2时,应设计截面宽度与墙厚相同的过梁。
5、下列部位抹灰时应挂抗裂钢丝网:
(1)不同材料基体结合处,如加气混凝土砌体与混凝土梁、柱、剪力墙、窗台压顶等相交接处;
(2)暗埋管线的孔槽处;
(3)外墙找平抹灰时(满挂);
(4)顶层填充墙(满挂);
(5)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填充墙;
(6)门窗洞口的角部。
6、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在找平层中应附加一道加强钢丝网。
7、多层建筑顶层填充墙拉结筋应采用沿墙全长贯通设置;高层建筑的顶部三层填充墙拉结筋应采用沿墙全长贯通设置。
9、外墙窗应设置100mm高窗台板,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0,内配2Φ10纵筋和Φ6@200分布筋,两端入墙长度不小于300mm,遇混凝土墙、柱时应与其连接。
1、砌体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90%,垂直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其水平灰缝和垂直灰缝的厚度均不宜大于15mm。砌体灰缝缺陷应随砌、随修,并双面勾缝密实,勾缝深度凹进墙面1~3mm为宜。当竖向灰缝大于20mm时,应灌C20细石混凝土。灌竖缝应在每皮砌块校正后即进行,并采用先灌缝,后勾缝,勾缝深度凹进墙面3~5mm。
3、墙面抹灰前应清扫砌体浮灰,用1:3聚合物水泥砂浆填塞孔洞和缝隙,应采用专用界面处理剂作基层表面处理,或在前一天适当浇水湿润后用聚合物水泥细砂浆涂满或用齿式刮板刮满砌体表面,厚度为1~3mm,涂刮要密实,表面要粗糙。
4、不得使用龄期不足15天、破裂、不规整、浸水和表面被污染的砌块。对破裂和不规整的砌块可切割成小规格后使用。切割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不得用瓦刀凿砍。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应不大于25%,抹灰时的含水率应不大于20%。抹灰应在砌体工程完毕至少7天且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进场,除按批次检验立方体抗压强度、干密度等检验项目外,每个单位工程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砌块干燥收缩值见证取样送检。
1、砌块应存放5天以上方可出厂,产品运输时,宜成垛绑扎或有其它包装等防潮、防雨措施,并标明强度等级、干密度等级及生产日期。
2、非承重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A5.0。干燥收缩值应满足:标准法不大于0.50mm/m,快速法不大于0.80mm/m。
3、砌筑砂浆等级不应低于M5.0,且不应超出加气混凝土砌块一个强度等级。冲筋、贴灰饼所用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应与大面积抹灰砂浆一致。
3、屋面板应沿板的上、下设置双向通长钢筋,单层单向的配筋率不小于0.25%,且不得小于Φ6@100。
4、房屋阳角处楼板板面应设置双向钢筋网,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长度不小于板短跨净跨度的1/2,但当阳角处设有短肢墙时,应沿板面通长设置;
当采用强度等级400MPa、500MPa的强度等级的钢筋时,加强钢筋应允许适当降低配筋率,加强筋的配筋率楼屋面板不低于0.37%。
8、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
2、严格控制现浇楼板厚度,在浇筑混凝土前做好现浇板厚度的控制标识,特别是对有预起拱要求的现浇楼板,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注意与模板起拱相一致。
4、在浇筑楼板混凝土过程中,严格按浇筑程序、振捣密实,应在混凝土初凝前进行二次平板振捣,并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二次压抹。
5、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或用砂浆做封闭式的拦水、蓄水养护。
1、工程结构实体检验
(1)蓄水检测:施工单位应对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在未施工防水前进行蓄水检测,蓄水检测按自然间进行蓄水24小时以上,水深50mm,排水并干燥后检查楼板是否有裂缝导致的水痕存在。监理单位应抽取10%自然间且不少于5间的楼板进行平行检验。
(2)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检测:在结构分户验收时,检测机构应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见证下,对混凝土墙﹑柱﹑梁构件的实体强度采用回弹法进行检测。
(3)楼板厚度检测:单位工程结构验收前,必须对楼板厚度进行抽样检测,在监理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抽检10%有代表性的自然间,且不少于5间楼板。
2、混凝土耐久性检验
掺加矿粉的砼和地下室底板、外墙和顶板砼应按《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进行“抗氯离子渗透试验”,且每个检验批不少于一组进行试验检测。
1、混凝土原材料
(1)水泥:主体结构混凝土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2)矿渣粉:用于混凝土的矿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的要求,粉磨矿渣时不得掺入其他工业废渣、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和非活性混合材料。
(3)粉煤灰:用于混凝土的粉煤灰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要求。粉磨粉煤灰时不得掺入其他工业废渣、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和非活性混合材料,粉煤灰强度活性指数应不小于70%,并应进行放射性检测。
(6)阻锈剂:严禁使用具有一定的毒性和致癌性的亚硝酸盐类钢筋阻锈剂。
(7)膨胀剂:补偿收缩混凝土所使用的膨胀剂应检测其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包括空气中21天限制膨胀率。
2、预拌混凝土
(1)应严格控制掺合料的总掺量,符合《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
(2)用于限制早期收缩裂缝的合成纤维混凝土,其限裂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3)对抗渗等级大于P12(S12)的防水混凝土,设计单位不得指定外加剂的品牌和品种等。
3、特殊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对掺膨胀剂、防水剂、阻锈剂和纤维等特殊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材料,根据设计图纸对混凝土性能的具体要求,经过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后确定。特殊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经监理确认后才能使用。
2、厕浴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翻梁(梁宽同墙宽),与楼板同时浇筑。
1、主管道穿过楼板处,应设置金属套管。金属套管外应设止水环,止水环宽不小于100mm。
2、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24小时蓄水试验,无渗漏后进行第二次混凝土浇筑,并应在管四周留出8~10mm深的凹槽,填塞柔性防水材料。
1、混凝土保护层偏差控制:
屋面板应采用钢筋支架支撑钢筋,支架或马凳应立在下层钢筋网上面,不得直接支在模板上。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钢筋的直径均小于10mm时,应采用钢筋支架支撑钢筋。支架间距为:当采用Φ6分布筋时,不大于500mm;当采用Φ8分布筋时,不大于800mm。支架与受支撑钢筋应绑扎牢固。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筋的直径均不小于10mm时,宜用马凳支撑钢筋。马凳在纵横两个方向的间距均不大于800mm,并与受支承的钢筋绑扎牢固。当板厚度不大于200mm时,马凳可用Φ10钢筋制作。当厚度为200-300mm时,马凳应用Φ12钢筋制作。当厚度不小于300mm时,制作马凳的钢筋直径应适当加大。
2、屋面板的混凝土浇筑应一次连续完成,不得留置施工缝。
4、当板内暗埋PVC管线时,要做到:
(1)暗埋管线应在板厚及水平方向固定,固定点间距不大于500mm。
(2)在板跨中部位,无上部负筋处,PVC管外壁表面距板上表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3板厚度,且不小于30m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PVC管上部增设Φ6@150宽各300以上的钢筋网。
(3)PVC管相交重迭处,至多允许两层管重迭,且两重迭处间距大于20倍管直径,并大于300mm,相交角度大于45度。
图5.3.2-3
1、补偿收缩混凝土的配比应经试验确定,补偿收缩混凝土的自由膨胀率应为0.05%~0.1%。混凝土水灰比不应大于0.55;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30kg;含砂率宜为35%~40%;灰砂比宜为1:2~1:2.5。
2、钢纤维混凝土的配比应经试验确定。水灰比宜为0.45~0.50;砂率宜为40%~50%;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与掺合料用量宜为360~400kg;混凝土中的钢纤维体积率宜为0.8%~1.2%。
3、细石混凝土作为刚性防水屋面工程的防水层时,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经试验并符合设计要求。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混凝土水灰比不应大于0.55。
4、屋面板的蓄水试验同5.2.3条。
1、一般在非松散材料保温层上和屋面温差较大的地区,可选择普通细石混凝土作为防水层;在结构变化较大的基层上,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作防水层。
4、外加剂:防水层细石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应根据不同品种的适用范围、技术要求选择。
卫生间、浴室、厨房、阳台(含封闭阳台)均应进行防水设计。
1、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铺设找平层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
2、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应做地面找平层后施工防水层,找平层坡度及防水层应满足设计要求。
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应分别在结构楼板面、防水层面、及建筑层面做蓄水试验。
楼地面铺设防水层时,在靠近墙面处,室外阳台栏板应高出面层0.2m,卫生间、浴室墙面的防水层应做至顶板底面,其余部位应高出面层1.2m;防水层在门洞口处应水平延展,向外不小于500mm,两侧不小于200mm。
2、厨房、卫生间板块地面砖铺设,结合层不应采用干硬性砂浆。
蓄水检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全数进行蓄水试验,并做记录。
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四周除门洞外,应做强度等级不小于C20的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小于200mm。
穿越楼地面的管道应设置防水套管,高度应高出装饰层完成面20mm,套管与管道间应采用防水密封材料嵌填压实。
1、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24小时蓄水试验,无渗漏后进行第二次混凝土浇筑。
2、厨房、卫生间的成品排气(烟)道安装前应先进行墙面水泥砂浆抹灰。
穿楼板的管道孔洞、套管周围缝隙用掺膨胀剂的细石混凝土时,应采用复检合格材料。若采用膨胀剂配制,应按工程接缝填充用途的要求,通过试验确定适合的配合比。
1、建筑屋面防水等级应为I级,设计应明确定屋面防水材料、厚度以及相应的防水设计构造、细部设计要求,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屋面,如景观屋面等,应进行专项排水设计。
2、设计复合防水层时,应考虑不同防水材料的相容性,并明确构造层顺序;涂膜与卷材复合使用时应将防水涂膜设置在防水卷材的下面。
3、屋面高低跨、上人孔、变形缝和出屋面管井等部位,应沿墙与屋面板垂直交接处设置砼墙基,高度不低于屋面构造面层以上300mm。
4、建筑露台屋面处,相邻房间形成的高跨屋面应为有组织排水设计,水落管下应加设水簸箕,其它防水细部设计要求应同整体建筑屋面。
1、找平层施工
(1)经过24小时蓄水试验或雨天观察,屋面钢筋混凝土板、女儿墙、四周上翻结构无开裂、渗漏现象;出屋面立管、排烟(气)道周边分层填塞经检查无渗漏,安装位置正确。
(3)水泥砂浆摊铺前,基层应清扫干净并用水充分湿润;摊铺时,应用水泥(胶水)净浆涂刷并及时铺设水泥砂浆。
(5)分格缝内杂物应清扫吹净,并内嵌填密封材料。
2、保护层施工
(1)屋面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应预埋分格条设置分格缝,分格缝纵横向间距按不大于3m设置,分隔缝宽度20mm。
(2)严禁雨天施工,加强斜屋面楼板、砼保护层施工的振捣和养护。
3、架空屋面隔热制品的混凝土板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板内应加设钢丝网片。
4、保温层施工
(1)保温层应延续到外墙。
(2)板(块)状保温材料宜储存于室内,若置于室外,应有防雨淋、暴晒措施,并确保外形完整。
5、屋面细部
(1)细部构造的热桥部位的保温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1、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指标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及工程设计要求。
2、防水材料的标志、包装存放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应有明显的标识,确保不混杂误用。
3、防水材料的存放应分类分批堆放,避免日晒雨淋,并应注意防水产品贮存期限。
1、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进场后,应按批次100﹪见证取样送检。
2、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4、涂膜防水屋面的涂膜防水层应以厚度表示,不得用涂刷的遍数表示。涂膜防水层的厚度可采用针测法检查或取样量测。涂膜防水施工完,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涂膜防水层厚度和延伸率检测。
1、应掌握基层含水率,以决定能否铺贴,一般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9%。
2、基层处理剂的涂刷顺序应先进行复杂部位的涂刷,如屋面节点、转角、周边等,再进行大面积的涂刷。
3、采用湿铺法铺贴卷材时,在找平层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应在能上人操作时进行。基层处理干燥后立即进行卷材铺贴,以防基层浸水。如已出现浸水,则必须等基层干燥后方可铺贴卷材。
4、大面积卷材铺贴应自标高较低的部位开始,即由檐口向屋脊方向铺贴。进行大面积卷材铺贴时,也可采用流水施工的方法,以屋脊、天沟、变形缝等处作为施工段的分界线。每个施工段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一般凡有檐口的施工段,应先铺檐口卷材,再向上铺至屋脊;凡有天沟的施工段,应先从水落口开始,向两边铺到分水岭,再向上铺向屋脊或天窗侧墙。
5、平行于屋脊方向铺贴时,长边搭接顺水流方向;短边搭接应顺主导风向(迎主导风向铺贴每幅卷材)。
6、屋脊处来自两侧的卷材,均应越过屋脊不小于200mm,并且两坡卷材要交替铺贴。相邻两幅卷材长边搭接应顺主导风向;短边搭接应顺水流方向。
7、采用冷胶料铺贴卷材时,要铺平卷材压实。用滚筒自中间向两边滚压,于次日再滚压一遍。滚压过程中应及时用针刺破气泡,然后贴实。
8、推铺者应用力均匀推压,使卷材沿弹线向前直铺,不偏、不扭,对出现的鼓泡或不牢之处应及时用小刀划开并用沥青胶结材料贴紧贴牢。
1、施工期间应掌握天气预报,并备好防雨塑料布,供下雨时及时覆盖。
3、屋面防水涂膜的施工顺序,应先从各节点细部及分格缝等处的附加层开始,再做大面积的涂层;对大面积涂层的涂刷,应从低标高处开始向上涂刷。
4、胎体增强材料不得受潮或淋雨。如有受潮、淋雨现象,应晾干后方可使用。
面层装饰材料
钢结构
清水墙
贴面砖
石材板
缝隙尺寸
≤5
(2~5)
≤15
(10~15)
≤25
(20~25)
≤50
(40~50)
开间尺寸:应对各个开间每个方向分别测量3处(沿轴线均匀分布),同时对室内的阴阳角、墙面平整度、垂直度分别测量五个点。并在检测部位进行标记。
层高:共测取5个点,房间对角线交叉点以及距离4个边缘50cm的交叉点。
1、实行统一装修的住宅宜一次性设计到位,提倡不抹灰的清水混凝土结构设计要求。
2、装饰装修设计宜在主体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介入参与设计,装饰装修的建筑平面布置图及各种专业管线布置详图,应由原主体施工图出图设计院审核认可(楼板最小厚度、结构荷载和防火疏散要求)并盖确认章,减少后期改造。
3、装饰装修严禁变更原建筑施工图中的卫生间平面位置及其隔墙位置,严禁变更排污口位置,严禁增设卫生间、增设排污口。
4、公共楼梯间顶棚、墙面、楼地面,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顶棚,不应采用乳胶漆等非A级的装修材料。
毛胚的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应严格执行JGJ/T304-201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并在工程结构实体标注出各项指标实测点位置与实测数据。
抹灰工程的质量通病主要体现为空鼓、开裂,主要产生原因是抹灰太厚、基底处理不到位和不同材质(砼和砌体材料)交界处因材料的收缩系数不同而产生。
1、提倡不抹灰直接薄刮腻子的清水混凝土结构设计要求。
2、墙面抹灰层厚度≥30mm时,应增设一道钢丝加强网。不同材质基体交接处,应采用钢丝网抹灰或耐碱玻纤网格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住宅工程室内天棚抹灰应采用薄抹灰技术,抹灰厚度不应大于8mm。
1、石膏板材平面吊顶宜采用双层构造,总厚度不应小于12mm。
2、单层石膏板/硅酸钙板有造型转角的吊顶:在转角处,宜采用0.8mm厚(宽度宜为50mm)的镀锌铁皮斜向拉结加固,并采用自攻螺丝或卡钳与覆面龙骨固定;面层应采用L型的石膏板/硅酸钙板。
1、双层石膏板/硅酸钙板有造型转角的吊顶:在转角处,宜采用0.8mm厚(宽度宜为50mm)的镀锌铁皮斜向拉结加固,并采用自攻螺丝或卡钳与覆面龙骨固定;第一层转角处内侧采用L型多层阻燃板(与石膏板/硅酸钙板同厚)加固(宽度宜为200mm),外侧石膏板/硅酸钙板裁成L型固定,多层板与石膏板/硅酸钙板交接处应增加横撑龙骨,以用来固定多层板和石膏板/硅酸钙板;第二层石膏板/硅酸钙板也应裁成L型固定;如果双层板均为石膏板,则两层石膏板之间应满涂白乳胶,错缝铺贴。
2、板材接缝处应裁成“V”型缝,并嵌填柔性材料。
3、吊顶单边距离超过12米应设置伸缩缝。单层石膏板吊顶上衬阻燃夹板单侧与边龙骨连接,下口留10-20mm缝。双层石膏板上下层的伸缩缝应错开30-50mm,下口留10-20mm缝。
墙面的铺装工程质量通病主要是面砖的空鼓、接缝高低差和石材的空鼓、断裂、色差、脱落;使用安全隐患。
住宅工程门厅、电梯前室墙面采用饰面板铺装时应采用湿挂贴或干挂法铺装。
1、室内墙面砖铺贴宜采用专用粘结剂。铺贴前必须对面砖及专用粘结剂进行匹配性试验。瓷砖背面的浮浆、灰尘、脱模剂或其他附着的污染物应清理干净。粘贴吸水率小于0.1%的玻化砖,必须用瓷砖背涂界面处理剂对玻化砖的背面进行涂刷处理后方可进行粘贴。
玻化砖不宜密封拼贴,规格较大的玻化砖应留缝2mm以上。
2、室内墙石材铺贴宜采用专用粘结剂。铺贴前必须对石材及专用粘结剂进行匹配性试验。石材背后如有网格布加强层,需将背面网格布及粘贴胶水层完全铲除干净,并补刷石材防护剂后方可进行粘贴。
2、阳台、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的地面石材/瓷砖施工应采用湿铺法工艺。
厨房卫生间的木门框不得直接落在地面上。干湿区无分离的卫生间门框应设置150mm高的石材门套脚,干湿区分离的卫生间、厨房门框应直接落在门槛石上,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1、住宅工程的外立面装修(装饰)设计应执行《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其配套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厦勘设【2013】27号)。
2、粘贴薄石材(12~16厚)饰面高度不应超过3m,石材尺寸不应大于400x400;干挂石材(及其他板材)饰面高度不应超过6m;挂贴石材(≤20厚)饰面高度不应超过20m;干挂和挂贴石材二种做法在砌块类墙体中应有构造柱及水平加强梁,且应由结构专业设计到位;除此之外均应按石材幕墙进行设计。
3、采用保温砂浆、浆料类产品作为外墙外保温的工程项目,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应超过30mm。外墙外保温不应采用饰面砖饰面。
1、宜在凸出外墙面的空调板、雨蓬、屋顶露台(平台)等部位上口增设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C20混凝土现浇带。凸窗两侧墙与外墙通过构造连接。
2、空调管洞应保证预埋角度和高度,确保不倒泛水和符合实际使用要求。
剪力墙上对拉螺栓孔洞,应先清除孔洞内塑料管及杂物,填塞建筑发泡剂至另侧溢出,再于孔洞外侧凿出大于孔洞直径1倍以上,深度20mm的喇叭口,水冲洗干净后,以1:2防水砂浆加入膨胀剂填塞全孔洞至浆溢出抹平。
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完成后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
4、外墙抹灰砂浆混凝土基层应采用人工凿毛或界面剂抹砂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应进行喷水养护,基层平整度偏差超标时,应进行局部凿除(凿除时不得露出钢筋),再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外墙粉刷砖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应消除墙面污物,并提前1d浇水湿润。
6、外墙抹灰砂浆层如由于结构偏差或装饰需要,抹灰厚度大于20mm的应采取加钢丝网等加强措施。
7、外墙抹灰砂浆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2.5的中粗砂。严禁使用石粉、混合粉。
9、雨篷、空调搁板应设置不应小于1%的外排水坡度,凸出外墙面的线条(板)应设置不应小于5%的外排水坡度。
2、应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其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
3、对于幕墙工程,应对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石材的弯曲强度进行复验;应对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进行复验;应对建筑幕墙脚进行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和平面变形能进行复验。(叶丹意见取消,1~3条建议保留)
4、幕墙工程的后置预埋件必须现场按规定比例做拉拔强度试验,符合要求后才能施工幕墙龙骨。其他外饰面预埋构件也应进行现场拉拔强度试验啊。
1、外饰面构件的连接应采用无机或金属材料,不得采用有机材料。
2、石材固定构件(如螺栓、角钢等)必须满足标准及设计要求,同时满足防锈、防腐蚀要求;所选用的铝材、钢材等型材,都必须符合国家的规范要求。
1、住宅工程的阳台、露台、外走廊栏杆(板)装修(装饰)设计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3、玻璃板与护栏顶部扶手、与楼面面层之间净空尺寸以及玻璃板与立杆之间的净空尺寸均不应大于110mm,否则应有防儿童钻出的防护加强措施。
4、阳台护栏净高应从楼面建筑面层计起,有挡水等反口的应从反口建筑面层计起,栏杆底部不应有横向杆件。
1、玻璃栏杆螺栓固定:每块玻璃应用不少于四颗螺栓固定。安装时,玻璃孔内和两侧均应垫尼龙垫圈或垫片,金属不得直接接触玻璃。
2、玻璃栏杆安装时不得在玻璃周边造成破损或缺陷。对于用螺栓固定的玻璃栏杆,玻璃上预先钻孔的位置必须准确,并用胶垫圈或毡垫圈隔开,若发现玻璃留孔位置与螺栓配合时没有间隙,不得安装。
3、阳台、露台、外走廊栏杆的立杆应与预埋件5mm钢板满焊连接,不得采用膨胀、化学螺栓连接。
1、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的钢化夹层玻璃。
2、固定玻璃用的螺栓直径不应小于8mm,且必须是不锈钢或铜质螺栓,不锈钢螺栓应采用不低于314μ。
1、新建建筑的幕墙与主体混凝土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幕墙设计应与主体结构设计同步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时,应包括幕墙预埋件设计文件。
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时埋入。
2、既有建筑改造等无法设置预埋件的幕墙工程及局部预埋件漏设、预埋件设置位置偏差严重无法纠正、重大设计变更等确需采用后置埋件的,应进行设计计算并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后;
3、既有建筑外墙改造为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应进行专家论证和环境论证的做法,防止幕墙设计严重滞后主体工程设计,造成幕墙连接件不能与主体结构有效连接的安全隐患。
4、后置埋件与主体混凝土结构连接,严禁使用膨胀型螺栓,提倡采用对穿螺栓、扩底型锚栓等后加锚栓形式,锚栓应成对设置;采用对穿螺栓的螺杆及内侧衬板的规格应经计算确定,螺栓位置还应有可靠的封堵措施。
5、使用化学锚栓的,同一埋件化学锚栓的数量不应大于50%。化学锚栓用的胶粘剂必须采用改性环氧类胶粘剂,不得采用胶泥或不饱和树脂类胶粘剂。
6、高度超过70m以上石材幕墙,石材面板厚度不应小于30mm,石材背面应粘贴玻璃纤维布。
8、100m以上高度的石材幕墙,不得采用实心石材装饰线条,应采用铝单板复合线条或其他轻质线条。
9、石材幕墙禁止使用T型挂件,不宜采用L型及蝶形及斜插等挂件,宜采用背栓或铝合金新L、S、E型连接件。
10、水平吊挂面板不宜采用天然石材,可采用蜂窝铝板复合材料或其他轻质材料。若采用水平吊挂面板采用天然石材应采用背栓连接。
11、石材幕墙内部空间应做好防渗漏挡水设施。
12、玻璃幕墙宜采用明框或半隐框构造,如采用隐框玻璃幕墙,应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倾斜式玻璃幕墙不得采用隐框玻璃幕墙。
2、装饰线条处的石材板应采用背栓螺栓固定。装饰线条处收边的石材除采用钢销连接外,还应采用环氧胶相互粘结。
3、提倡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后加锚栓施工。
1、胶粘剂或其他聚合物材料进场时应按批次进行材料复检,使用前应进行型式检验,考虑由于电焊会对胶的有效粘结长度、强度和使用寿命产生直接影响,建议对胶的耐温性提出要求,对电焊后组合件的拉结强度考虑提出检测方法和数量。
2、水平装饰面的幕墙骨架与混凝土结构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挑檐等悬挑结构部位的后置埋件严禁采用化学锚栓。
3、建筑幕墙构架与主体结构采用后加锚栓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栓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
(2)锚栓碳素钢锚栓应经防腐处理。
(3)锚栓应进行承载力现场试验,必要时应进行极限拉拔试验。
(4)每个连接节点不应少于2个锚栓。
(5)锚栓直径应通过承载力计算确定,并不应小于10mm。
(6)不宜在化学锚栓接触的连接件上进行焊接操作。
(7)锚栓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极限承载力的50%。
1、住宅给水分户表应设于户外,水表间应有排水措施。
2、毛胚房住宅每个卫生间、厨房及其他用水点给水设计都应有一个配水点,以满足初装饰标准要求;精装修房给水应设计到位。
3、饮用水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生活水箱其顶部与顶板的距离应大于0.8m,箱(池)四周应留有不小于0.7m的检修通道;且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箱(池)部位的上方。
4、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严禁在浴室内安装直接排气式燃气热水器等在使用空间内积聚有害气体的加热设备。
5、高层建筑给水立管和屋面雨水立管应选用与工作压力相适应的管材。
1、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1、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管径应符合设计要求。生活给水系统所用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2、屋面雨水立管强度应满足灌水试验要求。
1、生活给水管材应符合卫生、耐腐蚀和耐压要求。泵房内加压给水管不应采用塑料管。
2、给水管道上使用的各类阀门的材质,应耐腐蚀和耐压。阀门选型应根据管径、压力等级、使用温度及使用要求(用途及位置)选用。
3、住宅热水供应管道应按规范的要求设置补偿措施。
4、给水及热水系统必须明确系统工作压力。
5、生活给水系统竖向分区时,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压不应大于0.45MPa,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入户管的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生活给水不应采用减压阀分区(支管减压阀除外)。
6、室外给水、排水刚性连接管道应设置预防不均匀沉降造成管道或接口断裂的措施;室内给水干管与室外供水总管连接处应有伸缩及剪切补偿装置。
1、管道穿伸缩缝、沉降缝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2、毛胚房户内管道暗敷应标明管道的走向及位置。
3、埋地金属管道、金属复合管的防腐措施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1、给水管道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并做好记录。
2、排水管道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灌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3、给水管道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
1、雨水排水设计应根据厦门地区的气候条件,遵循防止有害气体和臭气进入室内、防止雨水倒灌到室内和有利于雨水利用的原则。
2、住宅排水系统应雨、污分流。阳台雨水排水、洗衣废水排水宜各成独立系统;厨房排水和卫生间排水应分别设置排水立管。
3、十层(住宅楼层计)及十层(住宅楼层计)以上住宅生活污水立管应设专用通气立管或特殊配件单立管排水系统。
4、通气管不得与风道、烟道连接(除地下人防工程外)。
5、通气管口4.0m以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顶0.6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6、洗衣机地漏应采用防止干涸防反溢的洗衣机专用地漏;厨房、卫生间地面如设置地漏(除淋浴器和洗衣机的部位外)应采用密闭地漏,严禁采用钟罩(扣碗)式地漏。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住宅地漏水封宜采用直通地漏加设存水弯。
8、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卫生器具排水管段上不得重复设置水封。
9、空调器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水,且其立管底部应间接排水;阳台雨水立管底部应间接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室外雨水检查井。立管底部间接排水承水口设置位置不应影响交通和造成潮湿。
10、阳台雨水地漏不应设水封,若设水封雨水立管排水能力应按污水立管计算,地面应坡向雨水地漏。
11、每户阳台应设不少于一个防止干涸防反溢洗衣机专用地漏和洗衣池排水承水口;洗衣池排水承水口可接至多通道洗衣机专用地漏,或另设供洗衣池排水承水口,洗衣机专用地漏和洗衣池排水承水口均必须接至污(废)水管道。
12、厨房排水支管宜采用DN75排水管。
1、管道安装前清理检查,安装完成后及时做好临时封堵。
2、排水管道横管特别是污水排水横管的坡度应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坡度应均匀,坡向正确。
3、仅设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立管管底垂直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各种功能的通气管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设置。
4、当排水立管在中间层有横向拐弯时,排水支管与排水立管、排水横管连接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3.12要求。
投入使用前进行管道通球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选用地漏和管道S弯、P弯等产品的有效水封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1、在露天敷设的塑料给水管道,应避免受阳光直接照射,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设计应明确其防晒、隔热措施。
2、屋面雨水篦子不应设于女儿墙外,屋面重力流雨水斗宜采用87型、65型雨水斗,严禁采用地漏。
4、生活、消防水箱(池)进水管采用浮球阀时不应少于两个,DN50及以上不应采用直接浮球阀,且阀前应设检修阀门。
5、敷设于外墙的排水、雨水管道的管卡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每隔三层至少设置一个型材支架。
1、露天敷设塑料给水管道安装完成后按要求做好防护及隔紫外线措施。
2、卫生洁具排水承接管应采用耐久材料;并做好管口的密封。
3、管道支、吊架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采用卡箍连接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个卡箍间应设置支、吊架。管道长度小于3m时,设置1个;管道长度不小于3m时,设置2个。
(2)管道转弯连接处两端应设置支吊架,距转弯接头间距不大于50㎝。
4、金属支、吊架应先清理表面附着物及除锈后做防腐。
1、室外给水管防晒材料应选用能有效防紫外线的材料。
2、卫生洁具接管应采用耐久性材料(如不锈钢软管、硬质塑料管等)。
3、屋面雨水斗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地下室生活加压泵房宜避开住宅卧室正下方地下室,屋顶消防稳压设备不应布置在需要安静的房间(如住宅的卧室等)的上下及毗邻的位置;生活加压泵、屋顶消防稳压设备、热水循环泵等应按照规范要求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2、设计应明确水泵隔振装置使用的型号、规格等,水泵基础应避开地梁,楼层、屋面的水泵基础下方应设置在(反)梁上;泵进、出水管应采用可曲挠软接头,管道固定应采用弹性吊架及弹性托架,设计应明确其做法或注明套用的图集号及页次。
3、生活水箱(池)进水管浮球阀噪声应采用如下措施进行控制:一、进水压力不宜大于0.15MPa;二、出水口加装短管使之淹没在开阀水位下500mm或在出水口处安装消能筒;三、浮球阀与进水管保持一定的距离减少液面波动对浮球阀的影响。
4、给排水管道穿越楼板和墙体时,应有隔声措施,其孔口与管道间应采用玻璃纤维、岩棉等材料填充。
5、管道井、水泵房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隔声措施设计应明确。
6、加压供生活给水立管及消火栓、喷淋给水系统最高处应设自动排气阀。
7、排水立管不得穿越住宅卧室,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
水泵房相邻的套房,必须进行噪声测试。
1、消火栓箱半埋或暗埋于墙体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不应影响墙体耐火等级要求。
2、管道井或穿墙洞应按消防规范的规定进行封堵。
3、消防系统的阀门应明确采用能明显显示其开启或关闭状态的产品。
1、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涂层。
2、安装报警阀组的地面应有相应的排水措施。
3、水力警铃应按设计或规范要求安装在过道或靠近值班室。
1、水泵应按要求设置减振装置。
2、水泵基础的橡胶减振垫上下应加设钢板。
3、安装在室外的可曲挠橡胶接头应有防暴晒措施。
4、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的管道应设置防晃动支架。
5、离心式水泵吸水管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与水泵平顶连接。
6、变频泵组流量、扬程及出口压力表的压力值应不得小于设计值,压力表指针应稳定。
1、对与套房相邻的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等电磁源、噪声源、震动源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2、设计单位应提供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设计大样图;局部等电位联结应包括引入(出)卫生间的每一金属给排水管、金属浴盆、每一电源PE线及建筑物钢筋网等可导电件。
3、在配电柜、动力柜上方没有办法避免有接口的给排水管道通过时设计应考虑箱柜的防护等级要求。
1、五层及以上建筑物的屋面避雷带安装不应暗敷施工。
2、屋面电气设备及用可导电管道连接至建筑内的其它屋面固定装置均应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
3、水泵房、冷冻机房等应在主体施工时引出两条接地扁钢,以便在设备及动力配电柜就位时做接地。
4、在主体施工时必须引出两条接地扁钢,在柴油发电机、UPS设备就位时,将柴油发电机、UPS中性点与接地扁钢直接连接。
5、智能化机房应在主体施工时,就近引出接地线,并与强电接地保护分开。
1、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础无孔桩的应在基础底筋形成闭合回路。
(2)当利用基础接地装置的钢筋作为接地体时,其顶部埋地深度小于600mm时,应在基础圈梁底部主钢筋焊接形成闭合回路。
2、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连接应严格执行02D501-2标准图集要求。
可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进行电气连通性测试,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施工图上标明电缆桥架、线槽不少于两处接地点的具体位置。施工图应明确要求在强弱电竖井中设置通长接地扁钢,并有不少于两处接地点。
1、应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第3.4.6条关于电缆桥架、线槽不少于两处接地(桥架、线槽长度超过30m时,每20m-30m应增设一个接地点)的要求。非镀锌电缆桥架、线槽应用不小于4mm2铜芯线跨接在桥架、线槽之间的连接板。
2、严禁采用铁镀铜材质的编织带做为接地跨接线。
1、导线连接应采用缠绕连接,且应搪锡;PE线严禁串联连接。
2、复式结构住宅上、下层均设配电箱时,应把由电度表箱引来的主PE线同引到上层配电箱的PE线压接到同一铜鼻子后接到首个配电箱PE汇流排。
3、电缆头的制作应符合规范要求,矿物绝缘电缆应采用专用的电缆接头施工。
1、用于室外的配电箱应按照规范和防护等级要求选用的户外配电箱型号。
2、应明确配电箱安装高度及预埋要求。
3、套内户配电箱各出线回路均应经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RCD保护。
1、配电柜、箱内N、PE汇流排应使用不小于4mm厚度的铜排,照明开关箱内汇流排厚度应不小于3mm。
2、配电箱、柜内裸露带电部分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3、配电柜、箱内应附配电系统图,柜、箱内配线整齐,回路标识清晰牢固,进出线缆的线色必须与设计的相序相符且留有适当余量。导线在柜、箱内严禁有接头。
1、卫生间的建筑空间设计应满足开关、插座安装的安全距离要求。
2、卫生间开关宜设于门外,必须设在卫生间内的开关、插座不应设在0、1及2区内,距预制淋浴间的门口不得小于0.6m。当其安装在禁区界面附近时,施工图设计应明示控制性定位尺寸。
3、洗衣机、分体式空调、电热水器及厨房的电源插座宜选用带开关控制的插座;未封闭阳台、洗衣机和室外插座应选用防溅型电源插座。
4、电梯底坑应设置电源插座,插座应高于楼地面0.3m。
1、公共部位插座应在主体施工时预留好接线盒,如预留位置与实际使用位置不符,应重新设置一个接线盒。
2、相线应经开关控制;精装修民用住宅严禁装设移动床头开关。
3、插座面板严禁直接在木作或软包装上固定。
采用插座测试仪器进行插座接线检查。
2、高层居住建筑防烟楼梯间前室以及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8.3条第5款的场所应设置火灾疏散照明灯。灯具应设置在墙面上部、顶棚上。
3、消防疏散标志灯的疏散导向应与建筑专业关于疏散方向与安全出口的设计相符合,避免相互脱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民用建设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8.3条第6款的场所应分别设置疏散方向标志灯和安全出口标志灯。疏散方向标志灯和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装部位、疏散方向标志灯的安装间距应符合《民用建设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8.4条的要求。
(2)一类、二类高层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必须设置标志灯,并应沿疏散方向迎面安装,其指示标志应采用“安全出口”。
(3)一类高层居住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设疏散方向标志灯,并安装在便于人员选择疏散线路的部位。二类高层居住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可不设疏散方向标志灯。
(4)当疏散方向标志灯的安装间距接近现行规范要求的最大值时,应在施工设计图明示控制性定位尺寸。
5、走廊、楼梯间等共用公共场所宜选用配节能控制的发光二极管灯具。
1、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2、安全出口标志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3、灯具接地保护应按设计及规范规定进行。
1、金属导管的壁厚和刚性塑料导管的抗压及抗冲击能力应分别满足《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8.3.2条和第8.6.2条的规定。
2、室外地下埋设管路不宜采用绝缘电线穿金属导管的布线方式。在特殊情况下,应满足《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8.3.9条的规定。
3、穿导管的绝缘电线(两根除外)其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导管内截面积的40%。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控制和信号线路的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50%。电缆总截面积和托盘内横断面积的比值,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4、当导管布线的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宜加装接线盒(箱),或加大管径。
5、电气管线在楼板内预埋布置应符合第5.1.1第6条的要求;当电气线路采用PVC管时管径不应大于20mm,三层及三层以上管线不应交错叠放。
6、室外、地下室、污水集水坑等潮湿、易腐蚀、易机械损伤等场所电气保护管不应使用薄壁金属导管,应采用重型PVC管道或焊接保护管。
1、楼板内塑料管并排敷设时管与管之间应间隔25mm,上部加设钢筋网(详见5.1.1第6条),下部应保证与混凝土板底有25mm的间距,避免楼板产生裂缝。
2、PVC管线在墙体内敷设时应切割好管线槽把管埋入并固定好,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5mm,避免产生墙面裂缝。
3、导线敷设时应预留余量,接头应设置在断路器、插座、端子板上面或接线盒里。
4、电气竖井应在电缆、电线全部敷设完成后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封堵。
5、电气管道与线盒连接时,应“明管接明盒,暗管接暗盒”。
电缆、电线进场应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除工艺防腐要求外,不宜采用无机玻璃钢通风管道。
1、风机设备应根据通风系统最不利阻力选择风机压头,风机过大或过小均会造成系统调试困难。设计图纸应标明通风系统的总风量、压头、转速、功率等参数以及风口的风量。在通风系统总管、各支管适当设置调节阀。根据系统支路布置及阻力平衡情况可选择带调节阀的风口。
2、风机应选择低转速、低噪声风机。对噪声要求高或离住户较近的场所,应在风机的进出风管段设置消声器或消声弯头,振动设备附近的管道支吊架采用减振吊架,进排风竖井应贴消声材料。风机应设置减振基座或减振吊架。
3、风机房的设计应考虑设备、风管、消声器等的运输通道及安装和检修空间。
4、应规定百叶或格栅的叶片间距和角度。根据室外风口的有效面积,校核风口的实际风速。室外风口的实际风速,宜小于3.0m/s(包括屋顶正压送风机或排烟机安装在室内机房时,其进、排风口风速的校核)。
1、风管的制作安装、调试及漏风率测试等应满足《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要求。
2、室外风口百叶应按照设计要求选择或定制风口,叶片应具有一定刚度,确保在设计风速时不抖动,以避免产生二次噪音。
3、对于竖井风道,首选确保竖井上下贯通,竖井应密闭且内、外抹平;竖井短边最小尺寸不宜小于300mm。
5、在安装前应绘制设备管道断面布置示意图,如满足不了安装应有的空间要求,及时联系设计进行修改。
2、防排烟系统运行与调试的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楼层。
1、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避免多台相邻室外机吹出气流相互干扰,并应考虑凝结水的排放和减少对相邻住户的热污染和噪声污染;设计搁板(架)构造时应有利于室外机的吸入和排出气流通畅和缩短室内、外机的连接管路,提高空调器效率;设计安装整体式(窗式)房间空调器的建筑应预留其安装位置。
2、室外机安装强度应足以抵抗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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