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士在西岗区建业南街附近购买了一处顶楼后,却发现原本相中的阁楼无法使用,已经被邻居圈占了;律师表示,按照正常的购房理念,阁楼属于赠予面积,应由自家使用
■文/本报记者李秀峰实习生赵环姝
自己明明买的是顶楼,可是楼上竟然还有其他人居住。这是家住我市西岗区的解女士怎么也没想到的事情。原来,解女士所购的房屋,其顶部包含着顶楼阁楼,而这个阁楼,却被其邻居占据了大半。“我家的头顶,为什么邻居会来占用?”这个问题,解女士怎么想也想不通。
买顶楼,楼上竟还有“邻居”
可是,令解女士没想到的是,当她顺利拿到房屋钥匙,准备进行室内装修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是顶楼住户,这个房子的上面,还住着其他的人。“当时我就蒙了,因为这栋楼一共是7层,我买的也是7楼,顶上怎么还有人呢?仔细观察后我才发现,原来邻居家圈占了我家的阁楼。”解女士告诉记者。
“楼顶”影响装修进度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岗区建业南街34号楼,在该楼2单元7层解女士的家中,记者看到,其屋顶已经被打出了一个窟窿,解女士指着窟窿旁边的一堵红砖墙告诉记者,墙的另一侧,便是邻居家所圈占的部分,这部分占据了解女士家中的大半部分阁楼空间。“我曾在邻居的带领下进去看过,发现阁楼内已经被改造了,竟然还有厕所和厨房。”解女士说。
“然而,最令我无法容忍的是,邻居在圈占阁楼的同时,却没有做任何防水施工,可能是厕所渗水,现在,我家中的屋顶墙体已经出现了大面积的霉斑和水渍。”解女士说,“最近,我也在装修房子,可是屋顶的防水层做不了,我也不敢继续装修下去。这一个月来,我家里的装修施工每天只能干点简单的木匠活。”
记者在解女士办理的房权证上看到,其所购买的房子面积为121.42平方米。“我房子使用面积这么大,可是剩余的阁楼面积仅30平方米左右,这也太不符合情理了吧?”解女士说。
当事双方各有说法
针对自己出售的房子阁楼被他人占用的问题,该房子原房主孙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子是清水房,我以前没在此地住过,邻居可能是看我们家没人住,因此才占用了阁楼。现在房子已经卖了,这些事情与我无关了。”孙先生说。
而孙先生的邻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她不同意自家占用他人阁楼的说法。“房子是开发商盖的,当初我们要使用阁楼,开发商也同意了,因此不能说是我们私自占用了阁楼。”这位女士表示,“对方(原房主)根本拿不出任何具有法律效应的资料,来证明阁楼是属于他家的。而且,对方的家中没有楼梯等建筑设施,从这点上讲,阁楼应该是由我们来使用,而且也是我们先使用的。”
买房方准备起诉
解女士表示不能接受邻居的解释,她告诉记者,她曾看过法院的判决材料,但从那份材料中,她没有看出法院宣判阁楼属于邻居的字样。“就是走廊的阁楼下方,也应该属于我们的公用部分,而邻居对阁楼的圈占,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们家的室内装修进度,这圈占的阁楼部分应该归还给我。邻居提供给我的法院判决书并不完全,上面说原告(原房主)不得占用公有面积上方的阁楼,难道法院就允许邻居占用那块地方吗?更何况涉及到邻居家的判决内容,我竟然没看见。”解女士说。
昨日下午,辽宁省国宸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在谈到此事时认为,解女士有理由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按照正常的购房理念来看,阁楼应该属于赠予面积,是开发商赠予业户的。通常阁楼都是由住户使用的,自家使用自家楼顶的空间,不应该有谁先使用就是谁的这种说法。”孙律师表示,“对于屋顶漏水所造成的损失,解女士可以向邻居提出索赔;而阁楼的问题,则需要与房屋的建筑单位及邻居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在这件事中,原房主在签订协议前,也应该履行事先告知的义务,并积极帮助解决问题。”
目前,由于该居民楼的建筑单位已经找不到了,解女士在咨询过有关人士后得知,开发商当初允许邻居暂时使用阁楼,但没允许其进行建筑施工、并建造厕所等。因此,解女士表示,如果与邻居再次沟通不成,她将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