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成想,刚签完合同,销售顾问就跟他下了通知,让他抓紧交一笔前置利息费,这到底是笔什么费用呢?芦先生可有点懵。
购车有优惠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
莫名其妙要先交一笔前置利息费?
6月6号,芦先生又再次赶到青岛,跟4S店签订了正式的购车合同。本以为购车过程挺顺利,接下来自己只要等着提车就行了。可是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芦先生有点摸不清头脑。
芦先生说:“我回家之后,销售顾问又跟我说,我们这边有一个费用需要您提前承担。是14000的一个费用,叫利息前置。说是利息的钱,需要提前支付给他们4S店,然后我对这块费用是不太认可的。她给我算的计算方式,最后把我都算的有点晕晕的。4S店这边一直说是收的14000的费用是给银行的。但是我后来联系了银行问费用的问题,银行这边给我的答复是没有这个条款,也没有这个费用的收取。所以我怀疑是不是这个4S店这边自己收取了这个费用。”
而在合同的第6条我们可以看到是一条违约责任,约定的是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尾付违约金0元。乙方未按时交付车款的,甲方有权将车辆自由销售,定金不予退款。
而现在因为4S店提出的所谓的1.4万元的前置利息费用,这桩交易是很难进行下去了,但是对于到底谁是违约方,芦先生也有着他自己的看法。
芦先生认为,4S店必须要求他支付前置利息费,不然就算违约。芦先生认为不算违约。因为4S店没有提前告知他这个费用的收取,后来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之后才告知芦先生,应该算是4S店违约。芦先生现在的诉求就是要求4S店退还押金,他不想在这家4S店买车了。
变相收费?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把一部分车贷利息提前交给4S店,这种方式芦先生从来没有听说过,从而对这笔费用的性质也产生了质疑。
记者了解到,商务部下发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14条中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
那么现在,这家4S店提出的所谓的1.4万元的前置利息费用到底合不合理?符不符合国家的规定呢?记者和芦先生来到这家4S店去问一下。
4S店:已同意退定金销售顾问未及时告知
但由于销售顾问和芦先生交流时产生了一些言语上的冲突,所以销售顾问就没有及时把同意退款的消息告诉芦先生。
何为前置利息费?4S店做出解释
而对于1.4万元前置利息的收取,王经理也作出了解释。
青岛中升杰豪4S店销售总监王经理说:“签合同就告诉他总共是37000的利息,只是说这37000可能需要交给我一部分,再交给银行一部分,没有说多收他钱,只是交钱的方式不一样。这种贷款方式是厂家贴息,因为它本身的利息要高的多。不止这个钱,厂家补贴一部分,厂家补贴就要我们经销商再补给厂家,所以我要收客户的钱。实际上是一个三角来回倒的关系,并不是客户直接给到银行了,但是这个钱的确是我要承担的。”
按照王经理的说法,芦先生需要承担的,总共3.7万元的车贷利息并没有发生变化。只不过要提前把其中的1.4万元交给4S店,之后芦先生只要给银行交付剩余的2.3万元利息就可以。
编后:现在,事情弄明白了,现4S店也已经把两万元的定金退还给了芦先生。但对于店里的销售顾问,我们还是希望能提高服务水平,因为跟顾客置气,造成这样后续的纠纷,实在是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