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西安北二环文景尚品公寓性质期房项目宣传“民水民电可落户,可划分学区”等宣传语,我们于7月10日和11日分别给西安北二环文景尚品项目交付2万元定金及1万元首付款,约定7月20日前补齐剩余首付款。在7月16日前去售楼部签订合同时,发现合同中众多条款不合理,以下为发现问题之处:
1.住建局官网显示,此项目只卖出十几套,置业顾问却说8层以下基本售空,诱导我们交定金;
2.交完定金后,我们问当地派出所户籍科,派出所回复:文景尚品不能确定落户问题;
4.合同内存在很多不合理的条款,我们违约要赔付开发商全部房款的20%,开发商违约,只赔付我们全部房款的万分之0.5,这个条例我们不同意,协商后,开发商也不更改;
5.由于是期房,我们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上注明:一旦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导致项目烂尾,我们可暂停还房贷,开发商不予采纳此条款;
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开发商虚假宣传,诱导我们交定金,同时,我们要求开发商增加和修改合同条款,开发商不同意,因此我们要求开发商退定金,开发商不退。7月17日,我们前去与开发商协商退定金事宜,工作人员承诺我们7月18日退定金,然而在7月18日当天矢口否认,言而无信,缺乏诚信!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双方协商不一致导致合同没签成,可以退定金,所以我要求文景尚品开发商—陕西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即退还我们已付的2万定金及1万首付款,共计叁万元整。
有录音及截图为证,希望领导可以重视,还我们一个公平正义!
谢谢领导!
已转达2022-07-26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西安市住建局
已回复2022-08-24
单位:西安市住建局标题:西安市文景尚品项目可落户吗?未央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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