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看中长沙某楼盘的一套新房,委托中介帮忙谈价格,在交了2万元诚意金后,她房子最后没买,诚意金进了开发商账上转为了定金退不了。
11月,看中某楼盘一套194平的新房后,李女士委托中介帮忙谈价格,“因为中介说可以拿到比售楼部更低的价格。”11月10日,李女士为中介转去2万元诚意金,让中介与销售沟通,争取把价格降一点。
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销售告诉她,如果价格谈不下来或者不想买这个房子,诚意金可以退;如果价格谈下来了自己想买这个房子,意向金可以转为定金。可是现在,李女士的房子没买,交的2万元也退不了,这是为什么?
11月10日16时40分,中介催促李女士办理意向金手续;
11月10日16时50分,在价格没谈好的情况下,中介转发“三方商务协议”;
11月11日22时18分,中介发消息称“破价太多,维持在之前的价格”;
11月12日0时3分,李女士回复“那不行,太贵了”;
11月12日15时12分,中介说“预期价格批下来了”;11月12日19时17分,李女士回复“不买了,还要考虑”。
在这之后,李女士找中介要求退还诚意金,被告知钱已经打到了开发商账上且已转为定金。“关键在于,谈下来或者没谈下来,或者不买房子的话钱打进开发商账户就很难退出来了,中介当时就应该给我说清楚。但是也没让我签协议,收据也没给我,什么都没有。”李女士称就收到了一个转账记录。
12月3日,该楼盘营销中心工作人员回应,对方要求的价格已经超出公司既定价格,这边也是按照协商的流程向公司领导申请,申请下来是要购买这套房子的。在通知下来后让李女士过来办手续,这时候对方说不要(房子)了,这给公司也带来了损失。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在中介说了之前的价格后,李女士只是说“太贵了”,自始至终没有说不买。目前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
某楼盘营销中心图\极目新闻
现场,李女士与开发商负责人进行了进一步协商。“对方说可以退一半的钱,我不同意。”李女士说。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具有担保性质,主要功能是担保交易顺利履行。通常情况下,买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房屋交易过程中,一般中介公司会要求买方先交“意向金”或“诚意金”,并约定某些条件下,“意向金”或“诚意金”自动转为“定金”。为避免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地位,买家可以限制“意向金”或“诚意金”转为“定金”的条件,比如:可以约定中介转付之前必须通知买家,否则不能转为“定金”;也可以约定以买卖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为转化条件等。总之,买家只要内心“不定”,对于“定金”二字的出现要十分谨慎。
综合自极目新闻等
作者:郑贺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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