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购买的是总价100万的房子。那么在开发成本中土地成本、建安工程、市政工程成本所占的比例最大。
以上海为例:土地成本在上海至少要占房价的40%左右,建造成本约占30%。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三项税种就约占项目销售收入的13.75%,而实际上再加上企业所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各类税费之和一般要占到房价的15%左右。
由此可见,100万元房款,40万元属土地成本,30万元归于建筑成本,15万元为各项税费,剩下的15万元左右则为企业剩余。既然是购房者的成本,那么相对应的上述成本流向何处呢?除了开发商和建筑商,谁是最大的受益者。
答案很简单:在这100万的购房款里,土地出让金和各项税费是完全流入政府口袋的。也就是40万加上15万税费流入政府口袋,占全部房款的多少呢?惊人的55%。也就是开发商、建筑商们热闹了半天,其实他们也是给别人打工的。
当然除了上述12种,还有名目繁多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当然这些在成本概念中都归属为显性成本,当然开发商为了获得土地,为了获得项目行政审批权,还有更多的隐形成本,说好听的就是公关,不好听的就是腐败成本。
不管是显性还是隐形的,最终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当然2011年的购房者又闻喜讯,那就是房产税的落地,也就是自己身上的羊毛又要少一块了。俗话说的好,债多不愁,税收多了,人就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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