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呢,老马在这里就跟大家好好嘚吧嘚吧这个“0元买房”的背后,到底有没有坑!
所谓的这些0元购房包含两种形式。
下面,咱主要唠唠第二种形式--高评高贷!
首先,只要房子走过户流程,所谓的0首付也好,白送房也罢。
不用想,肯定是这种形式,没有其他可能!
那么,什么是高评高贷呢?
高评高贷指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向银行虚报高于真实成交的价格,同时提供虚假的成交合同和评估报告以骗取高于规定的贷款金额。
说到这,肯定有乡亲们听不明白。OK,咱通俗点,用大白话举个例子。
假设有一套福成五期某两居室,面积80平,成交价100万。
正常情况下按照首套最低20%首付计算。需要支付20万首付,并向银行贷款80万。
但如果通过高评高贷的形式
按照最高评估价17000/平计算,此房最高可提供17000*80=136万总价的“特殊”成交合同。
那么此时。按照20%首付计算。则需要提供136万*20%=28万(取整)的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108万!
而此房的实际成交价是100万。贷款108万,还有8万空间可以作为税费和中介费的支出后甚至还有剩余!
这,就是所谓的0首付或者白送房的套路!
那么高评高贷有风险吗?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免费的背后,往往有可能产生更多的支出。
比如:
1银行拒绝批贷,需要买方增加首付款
2过户后,银行查出高评高贷的行为。拒绝放款
3即使批贷,放款均已通过,若后期银行自查过程中被发现的话,银行也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4高评高贷一旦被查出,借款人有可能被银行列入黑名单
5若业主存在其他“心思”,完全可以起诉,要求按照“包装”后的价格成交。此时即使你想单方面解约,不好意思,双倍定金罚则或者成交价10%-20%的违约金,您是跑不了喽!
怎么样乡亲们,看了这些风险是不是还挺吓人的?
别急,还有更吓人的!
高评高贷除了违反合同约定,还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犯罪,存在刑事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条规定: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OK,咱们聊到这啊,估计有不少乡亲们会说,别在这危言耸听了,好多人都是这么买的。
本身嘛,说句不那么和谐的话,无论多大的罪过,逮不着您不也是没辙嘛!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风险都是不稳定的因素,你可能有足够的运气不会被影响,但是谁也无法保证,您会不会被“秋后算账”!
老马觉得,现在都已经首套20%的首付了,没必要再去搞这些事,难道增加的月供不需要利息吗?更何况这套前期流程下来,还要多支出两三万的过桥费用。至于某些房子尾款高于市场总价的情况,老马就更不再重复了!
良言一句三冬暖,虽然这种形式满足了一部分资金紧张的刚需上车的需求。但是个中利弊,您还是应该权衡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