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对象
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三、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及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学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贷款人户籍均为荣昌区户籍;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贷款学生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贷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1.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2.城乡低保户和特困救助人员;
3.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4.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5.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9.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10.其他家庭经济困难。
四、共同贷款人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贷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贷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作年龄限制;
(二)如贷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贷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贷款人;
(三)如贷款学生为孤儿,共同贷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贷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共同贷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为荣昌区户籍;
(五)如共同贷款人不是贷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六)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贷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贷款学生的共同贷款人。
五、贷款用途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一年一贷一签,每年8月份均需签订一次贷款合同。
六、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七、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八、所需资料
(一)大学新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3.贷款人(学生)和共同贷款人(家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贷款人(学生)和共同贷款人(家长)户口簿原件,如果贷款人学生和共同贷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贷款人录取通知书原件。
注:贷款人(学生)和共同贷款人(家长)必须双方本人同时到场签字。
(二)在校大学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5.贷款人有效注册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可提供高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
(三)在校大学生续贷所需材料
2.办理人本人(贷款学生或共同贷款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注:续贷只需贷款人(学生)或共同贷款人(家长)其中一方到场签字。
特别提醒:针对续办学生开通了远程受理功能,不能到现场签订合同的学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方式完成续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手册(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和附件2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手册(支付宝小程序)。远程贷款申请无需导出申请表,无需到现场办理。
荣昌区一共设置了5个助学贷款办理点。本着就近办理的原则,在本区内就读高中的首贷、续办学生可到原就读高中学校办理(职业教育中心、益民技校、大成中学除外);区外就读高中的首贷、续办学生可根据自己实际居住地选择就近办理点进行办理。
(一)荣昌中学:
办理地点:荣昌中学博智楼一楼
(二)安富中学:
办理地点:安富中学宏毅楼四楼会议室
(三)仁义中学:
办理地点:仁义中学萃华楼德育处504
(四)永荣中学:
办理地点:永荣中学办公楼103室
(五)荣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理地点:区教委正大门外左侧前行50米(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中心办理点)
十、办理程序
(一)现场办理
(二)上交受理证明
(三)回执录入确认
高校根据所收到的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在相应系统中进行录入,确认其按时到校报到且符合大学生贷款身份资格(输入6位字母数字组合的回执校验码)。未到高校就读或因故确实不需贷款的学生请及时与荣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取消贷款,凡当年10月10日前未录入《贷款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贷款学生有义务敦促高校及时将《贷款受理证明》录入系统进行确认。
(四)贷款审批发放
十一、贷款利率
十二、利息计算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荣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请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8月10日前,到荣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十三、还款救助政策
(一)在重庆市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其中5类毕业借款学生为还款救助范围,可以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应还本息或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
1.可以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应还本息的毕业借款学生包括:
(1)死亡、失踪的毕业借款学生;
(2)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毕业借款学生。
2.可以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的毕业借款学生包括:
(3)本人或家庭当年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毕业借款学生;
(4)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其中:
家庭成员仅限于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规定,重大疾病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地中海贫血(中、重型)和白血病。
⑤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力按期偿还当年贷款本息,还本宽限期后仍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建卡贫困家庭的未就业学生。
(二)对受疫情影响的助贷学生进行还款救助。
1.针对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可由借款学生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申请代偿当年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2.如果发生借款学生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由共同借款人或其他近亲属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十四、还款流程及还款方式(可按照合同约定还款也可以提前还款)
(三)还款方式:
1.在线还款
(1)推荐使用云闪付还款:手机下载“云闪付”APP,在搜索框里输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点击“在线还款”即可查询到还款金额。只需要用到还款学生的身份证号,其他信息不用,非常便捷。(提前还款的同学还可以在上面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交之后就可以还款。到期还款不用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直接点击“在线还款”就行)
(3)充值到借款人贷款合同上的支付宝中(还款当月20日支付宝系统统一扣款)。
2.现场还款
(4)刷POS机还款:任何人带上银联卡(不支持信用卡)到就近的区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完成刷卡还款(注:将要还的款项存入一张银行卡里,不能刷多张银行卡)。
十五、违约责任
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大学毕业后,必须主动与荣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还贷手续,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否则将会导致以下不良后果:
(一)银行系统将记录学生违约信息,并有权在新闻媒体或网络上公布。学生在银行系统信用不良,将严重影响将来的工作和生活。
(二)银行将根据逾期本金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的130%;
(三)银行如采取诉讼方式追讨贷款,学生将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追讨贷款的费用。
十六、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提醒
(一)请前来办理的学生和家长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并保持1米距离等候。做好个人卫生,接触公共物件及时洗手消毒。
(二)如有乏力、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请及时就诊,待身体正常后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