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方面,投资者通过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的,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后,经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该申报在联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后,将通过相同路径向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返回成交情况。另一方面,在结算交收方面,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与中国结算完成清算交收,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向香港结算履行交收责任。
2、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股票时使用哪种货币
答:投资者参与沪港通采用人民币进行交收。内地投资者仅限于买卖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且以港币报价的股票,以人民币进行交收。香港投资者仅限于买卖沪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并以人民币进行交收。
3、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是否需要与证券公司签订专门的业务合同?是否需要重新开立股票账户?
答: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前,应当与内地证券公司签订港股通证券交易委托协议,签署风险揭示书等。个人投资者还须满足有关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条件。投资者若已有沪市人民币普通股账户的,无需另行开立股票账户。
4、节假日期间,沪港通交易如何安排?
答:沪港通业务将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具体交易日安排,将由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市场公布。沪港通开通当年的交易日安排将在开通之前向市场公布。
5、目前,香港市场台风和黑色暴雨期间的港股交易如何安排?
(一)在集合竞价阶段前发出警报,有以下几种不同安排:
其一,7:00前解除警报的,交易正常进行:
其二,7:00至9:00解除警报的,集合竞价时段(香港称开市前时段)将被取消,警报解除两小时后的整点或30分钟开始交易(例如,如果警报在上午7:15解除,那么早上交易时段将在上午9:30开始。如果警报在上午7:30解除,那么早上交易时段将于上午9:30开始。)。
其三,9:00至11:00解除警报的,上午交易取消,13:00开始交易。
其四,11:00至11:30解除警报的,上午交易取消,13:30开始交易。
其五,11:30至12:00解除警报的,上午交易取消,14:00开始交易。
其六,12:00以后解除警报的,全天停止交易。
警报发出时点
警报解除
时点
交易情形
1
在集合竞价阶段前发出警报
7:00前解除
交易正常进行
2
7:00至9:00解除
集合竞价时段(香港称开市前时段)将被取消,警报解除两小时后的整点或30分钟开始交易(例如,如果警报在上午7:15解除,那么早上交易时段将在上午9:30开始。如果警报在上午7:30解除,那么早上交易时段将于上午9:30开始。)
3
9:00至11:00解除
上午交易取消,13:00开始交易
4
11:00至11:30解除
上午交易取消,13:30开始交易
5
11:30至12:00解除
上午交易取消,14:00开始交易
6
12:00以后解除
全天停止交易
(二)在集合竞价阶段发出警报,有以下不同安排:
其一,如果是台风警报,那么集合竞价阶段结束后停止交易,按照前述(一)中所规定的解除警报情形恢复交易。
其二,如是黑色暴雨警报,那么正常交易。
(三)在集合竞价阶段后到16:00发出警报,有以下不同安排:
其一,如果是台风警报,那么在发出警报后十五分钟后停止交易,按照前述(一)中所规定的解除警报情形恢复交易。
其二,如果是黑色暴雨警报,那么正常交易。
7、什么是联交所开市前时段?
答:联交所开市前时段用以确定开市价。
在开市前时段,交易系统只接受输入“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指令,其中,港股通投资者只可以输入“竞价限价盘”。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偏离上日收盘价或按盘价(最近参考平衡价)9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每个买卖盘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开市前时段又分为以下的交易时段:
时段
交易规则
输入买卖盘时段
上午9:00至上午9:15
只接受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输入
注:港股通投资者只可以输入竞价限价盘,并且期间仅能取消订单而不可以修改订单。
对盘前时段
上午9:15至上午9:20
只接受竞价盘
注:港股通投资者不能输入“竞价盘”,因此,不可以在9:15-9:20之间输入订单。
对盘时段
上午9:20至上午9:28
1、投资者不得在交易系统内输入、更改及取消买卖盘;
3、在此时段确定每一只证券的最终参考平衡价格(即开盘价)。
暂停时段
上午9:28至上午9:30
至早上9:30持续交易时段开始前,不能将买卖盘传递至联交所的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联交所网站“市场运作”项下的“证券交易运作”内“交易机制”栏目,了解更详细的交易规则与机制。
8、目前,联交所的持续交易时段是怎样规定的?
答: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至中午12:00、中午12:00至13:00(延续早市)以及下午13:00至16:00是联交所的持续交易时段。其中,12:00至13:00为延续早市时段,只适用于指定证券,而港股通股票不包括在内,因此,对于港股通投资者而言,在这一时段是无法参与交易的。
在此时段,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偏离按盘价(最近参考价)9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同时,每个买卖盘的数量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9、港股通交易以“手”为买卖单位,一手的股数是多少?
10、港股通股票以“手”为买卖单位,少于一手的“碎股”如何进行交易?
答:少于一手,即少于一个完整买卖单位的证券,香港市场称之为“碎股”(内地称“零股”)。联交所的交易系统不会为碎股进行自动对盘交易,但是系统内设有“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供投资者进行碎股交易。联交所参与者可在交易系统的指定版页挂出碎股买卖盘,供参与者自行挂盘配对。参与港股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对于碎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
价格低于港币0.01元的证券即使属于完整的一手,但是因为价格已低于完整买卖单位市场中的交易最低价,也可在“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交易。举个例子,如果一只股票的按盘价已低至港币0.01元,那么在碎股市场输入的买卖价仍然可以低至系统设定的最低输入价:港币0.001元。不过,当一只股票的按盘价已低至港币0.01元,那么有关证券的输入价同样不得偏离按盘价9倍或以上。
为提高市场透明度,联交所会同时发布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的实时资料给资讯供应商。
11、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可以使用何种订单类型进行申报?
答:沪港通向双方投资者仅提供限价类型订单,不提供市价订单等订单类型,两地投资者均不得使用市价订单。因此,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仅可在开市前时段使用“竞价限价盘”,在持续交易时段对于整手买卖指令使用“增强限价盘”。
12、联交所的买卖盘“竞价限价盘”和“增强限价盘”有何特点?
答:首先,竞价限价盘是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适用于开市前时段。指定价格应等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或者较最终参考平衡价格更具有竞争力的竞价限价盘(也就是指定价格等于或高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买盘,或者指定价格等于或低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卖盘),或者可按照最终参考平衡价格进行对盘,取决于交易对手方是否有足够可以配对的买卖盘。
其次,增强限价盘适用于持续交易时段,投资者可以其指定或者更优的价格买入或卖出股票。增强限价盘可以同时与10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也就是输入卖盘可以较最佳买盘价低9个价位,输入买盘可以较最佳卖盘价高9个价位。配对后,任何未能成交的买卖盘余额将按此前输入的指定限价转为一般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
13、港股通股票的买卖盘报价规则及价位表是怎样的?
答:每个交易日首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和卖盘,是受一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的。按照此规则,开市前时段内做出的开始报价不得偏离上个交易日的收市价(如有)的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于上个交易日的收市价(如有)九分之一或以下。
另外,在持续交易时段,如果首个挂牌是买盘,那么其价格必须高于或者等于上个交易日收市价下24个价位的价格。如果首个挂盘为卖盘,那么其价格必须低于或者等于上个交易日收市价格之上24个价位的价格。此外,无论是买盘或买盘,首个挂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偏离上个交易日收市价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于九分之一或以下。这里的“价位”是指证券交易可允许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每种股份的价位,视其股价而定。以下是证券(债券除外)的价位表:
证券价格
最低上落价位
由
0.01至
0.25
0.001
高于
0.25至
0.50
0.005
0.50至
10.00
0.010
10.00至
20.00
0.020
20.00至
100.00
0.050
100.00至
200.00
0.100
200.00至
500.00
0.200
500.00至
1,000.00
0.500
1,000.00至
2,000.00
1.000
2,000.00至
5,000.00
2.000
5,000.00至
9,995.00
5.000
报价规则一般不适用于竞价限价盘,但是竞价限价买盘或竞价限价卖盘的价格也不得偏离上个交易日收市价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于上个交易日收市价九分之一或以下。
14、港股通股票的收市价如何计算?
答:在正常运作情况下,港股通股票的收市价按照持续交易时段最后一分钟内五个按盘价的中位数计算。系统由下午3:59分整开始,每隔15秒录取股票按盘价一次,共摄取五个按盘价。按盘价是根据联交所《交易所规则》第101条规定,在比较了当时的买盘价、沽盘价及最后录得价后确定的。选五个时段按盘价的中位数可以尽量减少某一宗交易的成交价对收市价的影响。举例如:
摄取
买盘价
沽盘价
最后录得价
按盘价
第一次
下午3:59:00
$39.40
$39.45
第二次
下午3:59:15
第三次
下午3:59:30
第四次
下午3:59:45
$39.35
第五次
下午4:00:00
$39.30
以上五个时段的按盘价由低到高依次为:
取中位数(即中间的价格)为$39.40,因此,收市价即为$39.40。
15、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能否进行回转交易?
答: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当日买入的股票,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可以卖出。
16、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能否卖空?
答: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禁止裸卖空。
17、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能否参与大宗交易?
答: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不得参与香港市场的对盘系统外交易(类似于大宗交易)。
18、内地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是否有持股比例限制?
19、投资者持有港股通股票超过一定比例是否需要披露?
1、在该上市法团持有的带投票权的股份的权益及淡仓(即空头头寸);
2、所持有上市法团的股本衍生工具,包括大股东持有、沽出或发行的股本衍生工具,以及大股东行使、转让或不行使该衍生工具之下的权利,该权利可能导致股份会被交付予持有人或由持有人交付他人。
3、下列有关大股东权益及淡仓的变动:
(a)持股量的百分率数字上升或下降,导致大股东的权益跨越某个处于5%以上的百分率整数(例如,大股东的权益由6.8%增至7.1%,即跨越7%时需披露其权益变动);
(b)大股东持有需申报的权益,而该股份权益的性质有所改变(例如,行使期权);
(c)大股东持有需申报的权益,以及在披露期间持有或不再持有超过1%的淡仓(例如,大股东已持有某上市法团6.8%的股份权益,并持有1.9%的淡仓);及
(d)大股东持有须申报的权益,而淡仓的百分率数字上升或下降,导致大股东的淡仓跨越了某个处于1%以上的百分率整数(例如,大股东已持有某上市法团6.8%的权益,而淡仓由1.9%增至2.1%)。
20、港股通股票的名称中会加入风险警示标记吗?
答:投资者在参与港股通交易时需留意,联交所交易股票一般而言并没有如中国内地市场在证券代号前加入标记(例如,ST及*ST)以警示风险的做法。
有关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可以在“披露易”网站,通过查询上市公司发布的业绩公告及财务报告的方式了解。另外,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有关公告/报告需载于其网站至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