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交价格的百分之零点五乘以比例征收;
而在1997年10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之间购买的房产则按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进行征收(此时需要代为征收);
若在1999年8月1日之后购买则按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进行征收;
4、验证费:每100平米的面积需支付10元,如果超过100平方米部分还将加收5元;
(二)出让方应支付多项税费分别包括:
若是未持有满五年,则依据申报价格和房产原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进行征收;
2、营业税:如果出让的房屋已持有五年以上并且属于普通住宅则无需缴纳营业税;
若尚未达到五年期则全额按照百分之五点六进行征收;
3、交易所服务税费:按照成交价格的百分之零点五乘以比例进行收取。
第八十六条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