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二、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1、定金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同时还是一种赔偿。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2、订金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买房、买车、装修等大件的物品或服务,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商家都会要求消费者给一部分的钱,叫定金!定金实际上是一种担保,商家担心消费者因为自己原因,后悔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用这笔定金来减少损失。还要注意的是有一个名词叫“订金”,一般理解为预付款,虽然仅仅一字之差,却有本质不同,很多人吃了亏才知道。
定金能不能要回来,需要分具体情形:
1、自己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
这里也会涉及很多原因,我们以买房为例:
现在买房大多都是通过首付+按揭的方式,实践中,难免会出现购房者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买房,比如:签合同交定金之后,购房者反悔不卖房或者购房者没有办下来贷款手续,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属于对方违约的,可以要回定金。
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属于商家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确定对方违约,最基本的依据就是所签订的合同,在买卖商品房合同中,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大致包括:1)开发商没有售房资质;2)逾期交房;3)面积出现误差;4)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5)变更规划、设计;6)房屋质量不合格;7)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
注意分清是定金还是订金,退订不退定!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有一个名词叫“订金”,订金,一般理解为预付款,交付“订金”是先予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一方违约,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订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退订不退定”。
我们在主张是否可以退还定金时,首先要弄明白是定金还是订金,然后再分析是商家违约在先,还是自己的原因。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在交付定金之前,要谨记这一点,切忌匆匆忙忙交付定金后,却要不回定金。而如果遇到对方商家违约,不愿意退还定金的,要积极准备证据,起诉维权。
一、啥是定金?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
三、有啥区别?
1.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适用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是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至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家之言,供您参考。
“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法律上却有很大的差别,所以一定要确认你的收据上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如果是“定金”,那要说声遗憾了,首先“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比如一间门店,约定了买卖价格是10万,合法的定金应当在2万之内。
如果是“订金”,那就可以要求返还,因为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律伙伴提醒: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
尤其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怕麻烦,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
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差别,但是区别却很大,很多人分不清这两个一字之差的词到底有什么不同,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下这两个词到底有哪些不同。
1、定金。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同时也是一种赔偿。通过支付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且真实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同时双方约定的定金如果没有足额交付的话,按照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
2、订金。定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房屋人认购书中的定金,其业主或赔偿不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或者开发商的保证。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在房屋买卖中,订金可以理解为叫诚意金,或者将意向金;定金那就是买卖的,首付之一,表示你一定要买这套房。因此,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
从字面上去理解,订金是言字旁的,口说无凭,钱比较少,定金是宝盖头的,是实打实。其实在房屋买卖中,付订金的人有多少,又左右了他房屋的定价。比如我那个小区,7栋是楼王,付订金的人比较多,它的定价就比较高。还有116平方的,比较多人订,定价也高。我买的131平方的,因当时比较少人订,所以定价较低,甚至和7栋116平方的总价相等。我用这么低的价格,买到了好楼层、大面积的房很高兴。
在其他的买卖中,定金和订金应该是没有什么分别。它代表了诚信,也代表了意向,更代表了一种买卖合同。所以在买什么东西的时候,买卖双方要认真的看清这个定金的作用,信守承诺。
“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交定金放违约,那么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收定金方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只有定金在法律上有规定,而订金往往都是根据双方约定以及习惯。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点: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二.那么定金与订金哪个是能退的?
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1、定金是属于违约定金,是指双方买卖商品时作为已成交的保证,而且“定金”是国家《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主要是针对违约行为实施的制裁。对已付“定金”的,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再要求退还“定金”。
违约赔偿不能超过所有货款的20%。“订金”仅仅是预付款,不具制裁特点,如果买家不愿购买这种商品时,“订金”应当退还。。
2、订金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的规定。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
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3、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法律哥想提醒各位的是,日常生活中,市民在购物等情况下,
需要知道并且留意商家在协议中的用词到底是“定”还是“订”,以免使自己的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