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周小姐在镜湖一楼盘买了房,交了11万元的定金。没过几天她就后悔了,认为置业顾问当初没有告知房子的不利因素。
周小姐说,她看到中介发出来的资料上房子介绍还不错,7月22日,在中介的带领下到越城区凤林西路与绿云路交叉口的保亿湖风雅园看房,当即决定购买该楼盘4幢8楼的一套97平方米的房子。第二天就交了10万元的定金,以及1万元的车位定金。
“我朋友听说我买了房,也想去这个楼盘看看。”周小姐说,她的朋友去看了房子以后,她就后悔买这房子了。“我朋友看完回来告诉我,说我那幢楼离高架路很近,才30多米,而且得房率并不高。小区里还有安置房,这些情况中介人员都没有告诉我。”
记者陪同周小姐来到该楼盘,看到绿云路上正在建造高架,不远处,该楼盘4号楼正在施工。周小姐称,自己去售楼处看过沙盘,也看过样板房,但是外面的道路施工,她没细看。听朋友这么说,周小姐又到楼盘施工现场看了一下,发现的确如此,后悔不已的她再次走进售楼处,希望对方退还定金,但遭到拒绝。
记者来到了售楼处,保亿亿盛(绍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负责人周雪解释说:“不利因素我们的销售顾问在接待时候肯定都会指出,沙盘模型上就有高架,售楼部也张贴了温馨提示,对包括高架等湖风雅园红线外的不利因素进行了说明。”
而周小姐所说的安置房是小区内的1幢和2幢:“这是政府的团购房,土地公拍信息上都写明的。”
沙盘旁就是房子备案资料的公示,这里能清楚地查到周小姐的房子信息:建筑面积97.1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4.01平方米,分摊面积23.18平方米,得房率为76%。“这些信息都是公开展示的,我们销售顾问都会和客户说明,客户也可以自行查询。”周雪说。
周雪表示,房屋预定协议周小姐已经签署,如果她不按协议办事,公司有权作相应处置。“定金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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