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给我立了公证遗嘱,可以直接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吗?”答案是:不能。
究其原因,是因为即使是公证遗嘱,也可能有失效的情况。首先,房产登记部门难以验证公证遗嘱的真实性;其次,公证遗嘱可能不止一份;最后,民法典实施后遗嘱效力规则发生变化,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一旦可能涉及争议,房产登记部门无法作出判断。因此,即使手握公证遗嘱,也不能单凭公证遗嘱办理过户。
那么,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过户需要哪些文件?房屋交易中心通常只认两样东西:公证处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
一般情况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因遗产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产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包括:主要遗产(即该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
原被告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意的做原告,反对的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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