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下遗嘱,将狗作为继承人,这该如何认定?

生活的丰富,经常超出你的想象。如果有老人立下遗嘱,将狗作为继承人,应当作何认定?认定遗嘱无效,将狗与老人身后财产都作为无主财产收归国有,还是认定为遗嘱信托?

2019年5月,湖北宜昌,58岁的赵太长期独居,父母已逝,没有血缘至亲。她平日与两只爱犬相依为命。年事已高的赵太太,欲将名下市价60万元的房产卖掉,把钱留给狗狗继承。没有人会否认,爱是跨越种群的,通人性的爱犬融入了老人生活,已然成为老人至“亲”。但问题在于,狗如何能够受理并处分遗产?

根据报道,当时有人劝说赵太太:其一,根据中国的法律,不允许狗继承遗产。如果遗嘱中将遗产留给狗,属于无效遗嘱。其二,根据中国的法律,继承权属于身份权,而狗属于“物”,故不享有继承权。其三,如果遗嘱中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必须继续照顾被继承人的狗,则属于附条件的遗嘱,遗嘱有效。

然而,问题在于,老人没有继承人,无法做出附条件的遗嘱。如果老人立下遗嘱,自己的财产由狗狗继承。老人去世之后,人们发现了这份遗嘱,又当如何处理?

有观点认为,老人留下的财产,包括狗狗本身,均属于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或者归集体所有。法律依据是我国《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此种观点,看起来似乎没有问题,因为狗作为动物,通常是权利的客体,而不是权利主体,不具有接受财产的权利能力。例如,我国《民法典》第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人是万物之灵,被赋予权利能力,天经地义;而狗,不属于自然人,当然无法拥有类似于人的权利能力。

然而,以上处理,既欠缺温度,适用法律也难谓准确。本质上,这是一个正确识别及尊重老人意志的问题,以法律语言来说,是正确解释老人的意思表示的问题。

老人设立遗嘱,这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是第一要素。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3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意思表示,包括内心意思与外在表示两项要素。依德国通说,意思表示的内部主观要素包括三项:行为意思、表示意识与法效意思。行为意思是指有意实施行为之意识,即用以表明外在行动乃是行动人自主意思支配的结果。表示意识,是对行为具有某种法律意义所具有的意识。法效意思是行为人欲依其表示发生特定法律效果的意思。

然而,能够准确理解并运用法律术语的,往往并不多,但法律从来不为难普通人。

民众并无义务使用规范术语来表达意志,当老百姓运用生活语言来做出意思表示时,法律人必须做出解释,并将其翻译成规范概念,以便确定法律效果。

解释意思表示的目的,是探知表意人的真意。诚如《德国民法典》第133条规定,“对意思表示的解释,应探究真意,而不能拘泥于词句的字面含义”。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称,“内心意志应被视为唯一真正重要而有效之事物,唯其藏于内心而不可见,故需以某种标记使之可被认知,此种标记,正是外部表示。”

因而,意思表示的解释,必须直指表意人内心,重建已成历史的“心理事实”。

对于已经逝去的老人,其“财产由狗继承”的内心意思,究意是什么呢?难道是将狗和其他财产一样,作为无主财产,交由国家去处理吗?

让我们从我国《民法典》第1133条中,找到最为切近的条款,该条是关于自然人通过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规定,一共有三种方式:其一,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此为遗嘱继承。其二,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此为遗赠。其三,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据此,老人“财产由狗继承”的意思表示,最为理想的解释是,老人由此设立了遗嘱信托,即寻找一位爱狗人士,好好照顾狗狗,同时为了狗的利益,拥有处分老人财产的权利,例如,变卖财产以善尽伺养之责。

实施老人此项遗嘱信托的机构,可以是老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或许有人会问,为一条狗,如此大费周章,有必要吗?对此的最好回应,可以是:私法自治是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本不必向任何人宣示理由。强作追问,老人做此安排的动机,或许是其一念之仁。在老人心中,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都有其存在意义,人们应该充分尊重宇宙万物的尊严和生存权利……

一切爱和生命都值得敬畏,何况是与其朝夕相伴多年的爱犬!

达成这份所欲所愿,法律不仅展现着高超的技术,而且闪耀着温暖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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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人生前怎样立的遗嘱有效老人生前怎样立的遗嘱有效 一、老人生前怎样立的遗嘱有效 根据《民法典(施行)》规定,老人立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即为有效: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https://mip.64365.com/zs/1145974.aspx
2.老年人法律政策知识问答(三)财产与继承常见问题老年人我国公民依法享有设立遗嘱的权利,有权通过遗嘱方式自由处分生前留下的合法财产。《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老年法》第19条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所以,任何人包括其子女都无权https://www.quanzhou.gov.cn/zfb/wsbs/kstd/lnr/cjwt/201310/t20131023_174016.htm
3.论遗嘱自由之限制:立法干预正当性及路径遗嘱既为社会制度,自不能完全委之于立遗嘱人的自由意志,而须顾及一般社会及生者的利益,加以相当限制[1]。遗嘱不得违反强行规定或公序良俗,否则无效。为达成遗嘱人的个人意愿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遗嘱继承法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制度、国民生活水平、历史传统、道德伦理观等考虑,规范遗嘱,防止遗嘱人滥用遗嘱自由权。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1/id/811070.shtml
4.2021年遗嘱新规定(2021年遗嘱如何写才法定有效)法律常识15、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三、2023年老人如何立遗嘱 1、(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公https://www.kstnjscl.com/flcs/248932.html
5.老年人写遗嘱的四大误区很多老年人认为,遗产分配有《继承法》管着,等自己百年之后,儿女们自然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获得遗产,所以自己立不立遗嘱没多大关系,还有的老人顾虑立下遗嘱会遭到遗嘱中继承份额较少或不是继承人的子女的怨恨。 立不立遗嘱没多大关系 案例:赵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一女。赵、王先后死亡,生前均未立遗嘱http://www.360doc.com/content/22/0609/11/7293128_1035381510.shtml
6.老人的财产想给谁就给谁吗律师普法要是老人在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的,这个财产的分割就不能按照老人的意愿来分割了。老人生前没有立遗嘱的,财产的分割只能是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割,是有顺序性的。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https://m.110ask.com/answer/15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