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继承房产被告知需要出示太奶奶的死亡证明户籍父母公证处立遗嘱

求助人凌女士今年年初想要继承父亲过世后留下的房产份额,可没想到手续比想象难办很多,她得知,自己需要出示去世近百年的奶奶父母的死亡证明。

原来,凌女士一家在2000年买下了自家居住的售后公房。产证上写了爷爷,父母,和自己,四个人的名字。

凌女士称房产证上写了爷爷,父母,和自己,四个人的名字

2002年,奶奶先行离世,2017年爷爷去世,2023年父亲也走了。如今,屋子里只剩下她和母亲相依为命。

凌女士家房屋涉及到的人员信息示意图

今年年初,凌女士和母亲着手办理继承遗产手续。她们首先找到了父亲的兄弟姐妹。因为过世的爷爷名字在产证上,而爷爷生前没有立遗嘱,所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爷爷奶奶的7个孩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经过沟通,凌女士父亲的兄弟姐妹,都放弃了继承。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凌女士的爷爷奶奶的7个孩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之后,凌女士母女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处咨询,工作人员表示要办理更名,就要做遗产继承公证。而公证处表示,因为房子在奶奶去世前购买,所以凌女士爷爷的产权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奶奶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

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称,虽然奶奶的子女都表示放弃继承,凌女士还要提供奶奶父亲和母亲的死亡证明。后援律师表示,之所以要出示太奶奶太爷爷的死亡证明,是为了确认他们比凌女士的奶奶先行去世。如果她的父母在奶奶之后去世,那他们也有资格继承房产份额,反之就不能继承。

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同律师交谈

公证处只提出要奶奶父母的死亡证明,为什么没有提出要爷爷父母的死亡证明呢?工作人员也给出解释。按照公证行业的操作惯例,如今,80周岁以上的老人去世,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可以不出示其父母是否健在的证明材料,反之则必须提供。而凌女士的奶奶去世的时候只有79岁。

记者陪同凌女士先后前往属地龙华派出所,之后再一路回溯,找到了户口迁出的徐家汇派出所和最早登记的甘泉路派出所。但都只有爷爷奶奶和他们七个子女的户籍资料,没有找到奶奶父母的记录。

看看新闻记者:郭南一视频编辑:冯家琳

延伸阅读

樊老先生(化名)去世后,一位年过九旬的杨老先生(化名)拿着樊老先生开具的30万元的储蓄存单到银行取款。杨老先生说,这是老同学樊老先生留给他的遗产,然而银行无法辨别其中缘由和遗嘱真伪,拒绝了杨老先生的取款请求。

为何樊老先生会把遗产留给同学?银行又为何拒绝为老人办理业务呢?

杨老先生拿着樊老先生开具的30万元的储蓄存单到银行取款被拒,图为人民币资料图

老人带着同学留的存单

去银行取款遭拒

上世纪50年代,杨老先生和樊老先生是大学时代的同班同学。

上世纪80年代,杨老先生回到上海,与樊老先生来往比较密切。他回忆:“因为樊老先生家里没有人,他有什么事都是跟我商量、一起办事,包括两次搬家,找房子、卖房子什么的。据说他有一个兄弟是参军的,后来上世纪50年代就说已经过世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人。他父母也在六七十年代都过世了,所以他就是孤身一人。”

杨老先生在庭审中表示,2016年3月,樊老先生订立一份自书遗嘱,其中载明:“余下的钱作为我孤老的余生所用,在我去世去后将剩余的钱交给我的监护人杨某医生(编者注:即杨老先生),请他全权处理……”

樊老先生订立一份自书遗嘱将30万存款留给老同学,图为遗嘱示意图

基于上述事实,杨老先生认为,樊老先生本人亲笔书写上述遗嘱的全部内容,订立时樊老先生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樊老先生在遗嘱上签名并载明订立日期,该遗嘱合法有效。2018年10月,樊老先生将款项存入被告银行处,双方之间成立储蓄存款合同。现樊老先生去世,自己作为樊老先生的遗嘱执行人及樊老先生遗产的受遗赠人,樊老先生与被告银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自己承担。因此,自己有权提取出樊老先生先生在被告账户内的30万元本金及利息。

综上,原告杨老先生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银行支付被继承人樊老先生在被告处开立的账户中的本金人民币30万元及利息。

银行:无法辨别遗嘱真伪

被告某公司某支行辩称,被告银行未参与遗嘱的签订过程,无法辨别遗嘱真伪,请法院依法审查。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请,则被告会按照系统记载的本金及利息全部交接给原告。

被告银行表示,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无法确认其中自书遗嘱是否樊老先生本人所写。

法院:认可自书遗嘱

银行应支付相应钱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了樊老先生在生前,写下的多份遗嘱。

2013年12月,樊老先生的公证遗嘱内容,将自己过世后房屋的继承做了安排。

2016年3月,樊老先生又手写《我的遗嘱》,该份遗嘱中,樊老先生表示写遗嘱时神志清楚,并表明,将自己上海的房产卖得的钱款,给堂妹100万元,给堂弟100万元,以感谢叔父全家对自己家几十年来的帮助,余下的钱则作为自己这名孤老的余生所用,在自己去世去后,将剩余的钱交给监护人杨医生,请他全权处理,并撤销2013年12月立的公证遗嘱。

2019年4月,樊老先生手写《遗嘱》:“我去世后,所留遗物(包括理财产品、现金等)委托我的监护人杨医师全权处理,任何其他人无权干涉、无权处理。我给我堂弟及堂妹的200万元人民币已经某某银行转给堂弟了。”

另查明,2004年10月,樊老先生原所在单位出具《未婚证明》,表明樊老先生至证明当日从未登记结婚(包括事实婚姻),目前也无直系亲属。

2007年10月26日,上海市某婚姻登记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证明该登记处档案中未查到2001年至2007年樊老先生与他人结婚登记的记录。樊老先生以前的《户口登记表》也显示,户主为樊老先生的父亲;户主妻子为樊老先生的母亲,户主之子为樊老先生,未婚。登记表中没有登记其他人员。

法院认为,樊老先生在被告银行处开立了涉案账户,双方即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樊老先生对上述账户内的资金享有债权。樊老先生死亡后,其对账户内资金的支付请求权即构成其遗产。自然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法院认可自书遗嘱,作出判决,图为法槌资料图

樊老先生署名的2019年4月的自书遗嘱字迹清晰、表达顺畅,现无证据证明非其本人所写,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现亦无证据证明该遗嘱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或存在导致遗嘱无效的其他情形,故对于该份自书遗嘱,法院予以认可。

该遗嘱明确“所留遗物(包括理财产品、现金等)委托我的监护人杨某医师全权处理”,故原告杨老先生有权依法要求被告支付账户内资金,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遗嘱人存单内的存款和利息。原告取得款项后应按照遗嘱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银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老先生支付涉案账户内存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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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人写遗嘱需要公证吗《民法典》规定老人写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但是有了公证遗嘱就可以给继承人办理继承节省时间和金钱。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560043.html
3.老人立遗嘱需不需要公证律师普法老人立遗嘱不需要公证。老人立遗嘱不一定非要到公证处,也不一定非要公正。遗嘱是自己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可以由老人自己写,也可以找他人代书,代书遗嘱需要注意要求有见证人。而公证遗嘱,只是让遗嘱的真实性更强,更具有效力,但并非一定要公正,也不是其他的遗嘱就是无效的。老人立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遗嘱的形式https://www.110ask.com/tuwen/793620373778934351.html
4.老人的遗嘱必须公证才生效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老人的遗嘱也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这些,其中若是不属于公证遗嘱的形式,那么在订立之后就不是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换言之,若老人的遗嘱是选择公证遗嘱的方式订立,则此时就要求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否则老人的遗嘱就是无效的。姿态动人 2024-10-19 15:36:27相关https://law.iask.sina.com.cn/jx/sh/87ikWKsQUfbj.html
5.老年人法律政策知识问答(三)财产与继承常见问题老年人(4)不得取消法定继承人中需要赡养的老人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以及丧失劳动能力人的必要遗产份额。 (5)立遗嘱是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有效的条件,采取合法的形式和方式,从而使自己的意愿得以实现。 (6)有条件并且考虑成熟的情况下,最好将遗嘱进行公证,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比较强。 https://www.quanzhou.gov.cn/zfb/wsbs/kstd/lnr/cjwt/201310/t20131023_174016.htm
6.老人立遗嘱找公证处还是找律师事务所遗产公证继承知识作为老人立遗嘱的话找公证处还是找律师事务所呢,这个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就来说一下这个问题,看了之后您就知道了。 第一:老人立遗嘱找公证处还是找律师事务所? 如果只是想立遗嘱,那么既不用找公证处也不用找律师事务所。正常立遗嘱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想做公证遗嘱,就去公证处,如果想找人见证,建议找律师事务所https://www.suewinhy.com/content-3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