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8年5月,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房屋。2021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蔡永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D.蔡永应当先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凭其产权登记要求蔡花腾退
答案:C
解析:选项ACD:蔡永因继承取得房产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2018年5月)房产归蔡永所有,不必公示(不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选项B: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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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