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赠与合同,父母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签字);
2.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
3.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
4.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
证件: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用于证明赠与人的身份和资格。
2.赠与书,即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详细载明赠与人和受赠人的信息、赠与的房产信息、赠与的条件等。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土地证等,用以证明赠与人对赠与房产的合法所有权。
4.如果赠与的房产是共有财产,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确保赠与行为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房屋赠与子女是可以撤销的。在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但是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存在下列情形可以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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