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房屋给子女后,为何子女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在生活中比较常见

那么赠与房产是否需要签订赠与协议?

签订赠与协议后

是否就一定取得房产的所有权?

下面请大家通过审理的具体案例来了解

【案情简介】

原告系某单位职工,1980年单位分配其某住宅小区房屋一套,原告之子王某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被告与王某于2012年1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居住在上述房屋,二人未生育子女,后原告为其二人领养一个女儿取名王某思,一直由原告抚养照顾。后该房遇政府拆迁,原告于2020年7月9日、7月11日与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局签订安置协议,原告通过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取得某公寓房屋一套。2020年7月30日,原告为该房屋交纳天然气初装费、维修基金、物业费等各项费用,并领取钥匙。2020年10月,被告对案涉房屋进行装修。2020年11月1日,王某因病逝世。2020年11月17日,原告将案涉房屋水电暖停掉,并用入住钥匙将房屋锁住。次日,被告将房屋门锁更换并继续装修,共计支出装修费76556元。

另查明,王某系某供应站职工,2002年某供应站分配给王某住宅楼1套,王某的弟弟王某军以王某的名义购买该集资房,后王某军一直在该房屋居住,该房屋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原告有三个子女(两子一女),儿子为王某和王某军。王某居住在案涉房屋拆迁前的房屋内,王某军居住在某供应站分配给王某的家属院内,女儿居住在某中学附近,原告夫妇居住在秦州区另一房屋内(现已拆迁,等待安置)。王某去世后,某供应站给其发放了公积金和养老金共计14万元,被告领走了10万元,原告领走了4万元。王某的弟弟王某军在王某去世后,代其向某供应站归还所欠货款66473元。

当事人主张

原告认为其仅将单位分配给自己的某住宅小区房屋一套给被告和王某居住使用,并非将房屋赠与给王某,王某去世后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该房屋门锁更换后入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腾出位于某公寓房屋并交还给原告。

被告则主张王某与自己一直居住在某住宅小区内直至拆迁,并对案涉房屋进行了装修,且王某曾表示该房是原告赠与其的个人财产,故王某个人房屋被拆迁后所安置的某公寓房屋仍然属于其个人财产,王某去世后,该房屋系原、被告共同共有,被告有权居住,故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一、原告与王某之间有无赠与案涉房屋的意思表示;

二、案涉房屋的归属。

【案件评析】

关于原告与王某之间有无赠与位于天水市秦州区某住宅小区房屋意思表示的问题,从查明的事实看,原告有两个儿子,王某和王某军,原告将秦州区某住宅小区的房屋交给王某居住使用,某供应站分配给王某的集资住房由王某军居住,原告夫妇在另一套房屋内居住,可见其家庭内部之间对于三处房屋的居住使用情况进行了分配和约定,且该约定符合情理和当地的风俗习惯。如果按照原告的陈述,其只是将天水市秦州区某住宅小区房屋借给王某居住,王某在自己没有任何住房保障的情况下,反而将某供应站分配给自己的住房赠与王某军明显有悖常理,也不符合客观实际,故应认定原告有向王某赠与位于天水市秦州区某住宅小区房屋的意思表示,如果王某不意外病故,该房屋最终将属于王某所有。

另外,被告已对案涉房屋进行了装修,并支付了相应的装修费用,如直接搬离,定会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该部分费用应由原告向被告补偿。加之,位于天水市秦州区某住宅小区房屋一直由王某居住使用,被告与王某结婚已近十年,现无处居住,原告应给予被告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原告为王某夫妇收养的女儿一直由原告照顾抚养,现该女儿年仅9岁,后续抚养费支出颇为繁重,而原告已76岁,承受该义务负担较重,且某供应站给王某发放了公积金和养老金,被告领走了10万元,原告领走了4万元,王某的弟弟王某军在王某去世后,代其向某供应站归还所欠货款66473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基于公平原则,原告给付被告的经济补偿应以10万元为宜。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腾出位于天水市秦州区某公寓X号X单元X室房屋并交还给原告;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被告补偿房屋装修损失76556元;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被告支付经济补偿款10万元。

法官说法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和诺成合同,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但是当事人有特约或者不动产赠与中,赠与合同为要式合同。因此房产赠与的需要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要想取得房产,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无法取得房产的所有权。

原标题:《父母赠与房屋给子女后,为何子女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THE END
1.父母怎么把房产赠与子女?《民法典》(起实施)第663条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特别提醒,办理房产赠与必须慎重。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是父母对于子女的关心,子女也要好好地赡养父母。https://www.64365.com/zs/630356.aspx
2.房产赠与给子女新规定有哪些?众所周知,房价近年来一直在水涨船高。因此,许多父母希望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以减轻他们背负高额房贷的负担。下面是关于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新规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新规定 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不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支付评估费,费用为评https://www.jiwu.com/baike/56929.html
3.父母房产怎么给子女最划算?都看看还来得及房产作为固定资产,房子是很多家庭倾注了一代甚至两代人的心血而购买的,而越来越多的房产在老一代人去世后也面临房产转让的问题。那么,父母的房产怎么给子女最划算?继承、买卖和赠与三种子女取得父母房产途径,需要哪些费用和手续?房子过户后想要再卖出,又是哪种过户方式要交税最多? https://www.zznews.gov.cn/news/2016/1219/238793.shtml
4.?父母房产过户子女新规2020年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怎样*省钱1、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怎样*省钱?一般来说,通过继承*过户的房产是*省钱的,但是考虑到需要在父母过世的情况下才能够办理,因此大多数往往不愿意采用这种*。 2、选择哪种父母房产过户*和房子的购买时间有关。对于在5年内购买的房子,一般是采用房产赠与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https://m.qizuang.com/gonglue/fangchan/106440.html
5.房产赠与给子女要交纳哪些费用律师普法(产权产籍监理处收取) 一、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 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https://www.110ask.com/tuwen/1499282224750869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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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 我与男友办理结婚登记后,我的父母出资给我们买了一所房子作为婚房,并且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婚后我们发现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所以决定离婚。但是男方认为这所房子是在我们办理结婚登记后购买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请问法官,他这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吗?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2/02/id/473676.shtml
8.房屋怎样过户给子女更省钱一、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1、赠与过户:先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再带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转移登记。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 2、赠与费用:公证费2%,契税3%,交易手续费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https://m.loupan.com/yibin/news/201701/4985341
9.父亲将10岁儿子房屋赠给自己被判无效常言道,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本案中王先生却利用其作为子女监护人的身份,擅自侵占孩子名下的房屋,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违反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法院认定王先生与王陆签订的赠与协议无效,若王先生尚在世,其监护资格亦https://m.gmw.cn/2023-08/09/content_13034732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