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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加群,省钱不踩坑,只买对的不买贵的
最近几天,各大地产中介公司报料称,确实多了不少市民前往咨询赠与房产的事宜。不过,赠与房产可能涉及的税费很多人都不大清楚。据了解,赠与房产因涉及到下次转让时的巨额税费,所以以往很少有人操作。“赠一”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把房屋赠与给名下无物业的直系亲属,那么直系亲属下次转让才可以免征房屋评估价全额20%的个人所得税。法律界人士表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年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已出台多个通知,购房者在处理房产赠与时应认真研究国家有关规定,并就具体问题征询法律界人士及税务部门,谨慎处理房产赠与事宜。
一位购房者曾经购买了一套房屋,这套房屋是业主赠与得来的,到最后交易时被要求缴纳转让价20%的个人所得税,由于这位买家签订的是“业主实收”的合同,结果不得不自己啃下巨额税费。
赠与房产要交哪些钱?
给直系亲属才免个税
据亿达按揭总经理助理倪林介绍,房产赠与时公证处需要收取房屋评估价2%的赠与公证费,受赠人需要缴交房屋评估价3%的契税,房屋登记费50元一本(每加一个名,加10元),权证印花税5元一本。
除此以外,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09年5月出台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当事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主要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若赠与人与受赠人非以上关系,受赠人需要按照房屋评估价20%缴纳个税。
出售获赠房产交哪些钱?
要征20%个税
受赠人日后转让赠与得来的房屋税费更加“可观”。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只有当受赠人的房屋出证满5年且该套房屋是受赠人家庭一套居住用房,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何避20%个税?
等受赠人去世后再继承
根据2009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规定,受赠人去世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故此,若子女现在赠与房屋给父母,待父母百年后再继承该房屋,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转让比
赠与税费少
法律界人士建议,若子女赠与房屋给父母,父母百年后再继承,可能涉及其他兄弟姐妹共同继承的问题,由父母对该套房屋专门订立遗嘱,以确保赠与人的权益。
合富置业交易部经理梁文耀与汇瀚按揭业务经理何绮雯告诉记者,由于赠与房产日后转让可能会产生巨额的个人所得税,很少客户会采用这种方式来转让房产,他们一般都会直接用交易的方式转让房产,或直接用有购买资格的亲属名义购买房产。除非赠与人与受赠人是直系亲属关系,且受赠人名下无房,使用赠与方式才适合,否则赠与税费太高,他们一般不建议客户以赠与方式转移房产。
由于受赠人下次转让赠与得来的房产可能要交重税,故此房地产人士建议除非受赠亲属名下无房,客户才适宜用赠与方式取得购买资格。(记者李凤荷陈白帆)
“我父母把他们名下的房子赠予给我,是否就可以不缴房产税?”“父母把房子赠予给我,他们再买房算第几套?”……随着上海“限购令”及房产税试点方案相继出台后,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逐字逐句“研究”政策。在记者的走访中,就发现不止一个市民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或房产中介咨询“房产赠予”事宜。“根据政策,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新增交易’,由于赠予不算交易,因此,可能就不在征收范围内”,显然工作人员的回答,让不少潜在购房者看到了“希望”。本报记者顾卓敏
先赠房后买房可享首套房待遇
“我爸妈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他们把这套房子无偿赠予给我,他们再买房能不能享受首套房的待遇?”昨天,在虹口区大连路上的一家房产中介内,记者遇到了一位前来咨询买房事宜的邱先生。中介明确表示,“只要名下无房无贷,就可以享受首套优惠政策。”
在进一步交流中,记者了解到,目前邱先生名下有一套婚房,还有一套是与父母共有产权的房屋,根据“限购令”的规定,像邱先生这样的情况,是不能再买房子了。“我也咨询过一些中介,他们都建议我办过户,从父母的房子中把名字拿掉。但是,我想来想去觉得不合算,我即使拿掉名字再买房也是第二套了,而且还要付3%的契税。”作为独子的邱先生告诉记者:“所以商量下来,决定爸妈把房子赠予给我,然后以他们的名义买房子。”
“我爸今年53岁,离退休还有7年,他现在的工资收入、公积金账户打出的单子都蛮漂亮的,要申请银行贷款问题不大。
就此,记者咨询了沪上几家银行。据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厅一位负责个人房贷业务的工作人员透露,依据“认房又认贷”的原则,首先是查借款人的贷款记录,其次就是购房记录,“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就能享受首套房”。
获赠房产不算交易或可免税
“我们把房子送给女儿女婿,他们是不是要交税啊?”对于这样的疑问,税务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从政策的字面理解上说,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新增交易,赠予不算是新增交易,应该不属于征收范围。”
对于这样“模棱两可”的回答,夫妻两人欣喜不已。“不清楚就是有希望,说明这条路还是行得通的。”方女士告诉记者:“根据现在的政策,女儿他们只要买房就肯定要交税了,但是如果我们把房子给他们,再由我们来买房,这样既能不交税还能享受贷款利率优惠,可谓一举两得。”
同样,在虹口区房产交易中,前来咨询的陈小姐也得到了类似的答复。“‘赠予’指的是以赠送的名义过户给他人,‘买卖’则指以正常的买卖交易操作方式过户。”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因为费用相对低,大部分被认定为“非家庭住房”的市民都会选择赠予的方式。
据记者了解,一旦选择赠予,只需按子女拥有房产份额价格的5%缴纳税费即可(3%契税+2%公证费);而按照“买卖”方式“去名字”的操作方式,市民只需缴纳包括共计4%的税收(1%个税+3%契税)。“从税费上来说,两者的差别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但从产权转让性质上来说,似乎赠予更加保险。”陈小姐表示。
【风险提示】
赠予后再交易多征20%个税
而另一方面,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从目前来看,以赠送的方式过户可以避税,但它引来的后患也多。即便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予”成本低,但非普通住宅房的家庭选择赠予等同于选择“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