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7号)等精神,结合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要求和柯城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益普惠,坚持规范管理,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二、基本原则
1.公正公平。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招生程序,做好政策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平稳有序。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进行招生。
2.就近入园。坚持就近入园原则,以幼儿法定监护人房产为主要要素,综合考虑户籍、出生年月等其他要素,实行分批次录取,积极、稳妥做好适龄幼儿招生工作。
3.长幼随园。积极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允许公办幼儿园因“长幼随园”转园适当突破规定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
三、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有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范围不限)。
四、报名方法
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系统将通过所注册手机号码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
五、招生录取
柯城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一名幼儿一个批次最多只能报一所幼儿园,不得重复报名。已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含放弃录取),不得再被第二批次录取。前一批次未被录取的可以参加下一批次报名。在公办园就读小小班的幼儿仍填报该幼儿园小班的可优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办法。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按如下顺序录取:
第一顺序:幼儿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与幼儿的户籍均在本小区的,根据幼儿出生年月按照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录满即止;
第二顺序:幼儿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本小区,幼儿户籍不在本小区的,根据幼儿出生年月按照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录满即止;
第三顺序:幼儿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不在本小区的,参照下列第2点“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办法”录取,录满即止。
2.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办法。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根据幼儿法定监护人柯城区城区自有房产从近到远依次录取,同等情况下按如下顺序录取:
第一顺序:柯城区户籍幼儿根据出生年月按照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录满即止;
第二顺序:非柯城区户籍幼儿根据出生年月按照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录满即止。
第三顺序:幼儿法定监护人无柯城区城区自有房产的,按租赁或实际居住地地址从近及远,依次录取,同等情况下按如下顺序录取:
(1)柯城区户籍幼儿根据出生年月按照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录满即止;
(2)非柯城区户籍幼儿根据出生年月按照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录满即止。
3.乡镇幼儿园、特教幼儿园录取办法详见各幼儿园招生通告。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柯城区幼儿园第一批次招生计划见附件2;
2023年柯城区幼儿园第二批次招生计划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信息漏发,家长不得用同一手机号为两名及以上幼儿报名。
2.录取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提前登记、预报名均无效。报名时填写的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与大数据比对后,将作为幼儿园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做好优抚优待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要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园。对港澳同胞、中国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有关政策予以安排。
(二)严格收费管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报名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三)优化服务措施。牢固树立“教育即服务”理念,以服务学生、方便家长为宗旨,认真做好线上、线下咨询及来访接待服务,尤其要做好传染性疾病预防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与规定,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坚决抵制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各园要公布和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家长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件1:
2023年柯城区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方式一:通过“浙里办”APP报名
方式二: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报名
第二步报名信息填报
1.第一个页面为区县报名入口选择页,请点选“柯城区”,进入柯城区报名页面。
3.点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点击报名”。
4.填报信息包括四块内容,即幼儿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监护人房产信息、择校(园)。输入框前有“*”的为必填项。
5.幼儿信息填报说明:
(2)幼儿属于低保家庭的,点选按钮,并填写低保证号;幼儿存在残疾的,点选按钮,并填写残疾证号。
6.监护人信息填报说明:
(1)选择双亲、单亲或其他。
7.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填写说明:依次填写法定监护人房产各项信息(房产信息经大数据比对后,将作为幼儿园录取的依据之一)。
8.择校(园)信息填报:选择拟报名的幼儿园。
9.家长完成上述内容填写后,请点击“预览”仔细核对,查验无误后关闭预览,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10.提交验证
(1)系统将对所提交信息中必填项进行初步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显示提示信息。
(2)根据提示对相应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全部完成后再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完成提交。
第三步已填报信息查看
家长在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可进入“报名系统”,查看报名信息。
3.如信息审核通过,将收到“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审核通过”只是报名信息审核通过,是否录取以幼儿园正式通知并领取录取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