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在我们国家,独生子女并不一定会继承到父母的房产,应当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有遗嘱的情况之下,那么就需要按照合法有效的遗嘱来执行房屋的继承方面的问题,之后才按照法定继承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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