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继承纠纷是什么意思,解决措施有哪些

一、婚姻继承纠纷是什么意思,解决措施有哪些

1、自行协商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离婚前怎样进行保全财产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离婚后一方遗产能否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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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继承纠纷的法律知识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问:发生继承纠纷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答: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http://gjq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46875.shtml
4.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精选14篇)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继承纠纷”包括多方面内容,即: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等等[1],所谓的法定继承纠纷就是继承人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时候发生的纠纷,在具体的司法执行过程中,如果法定继承人中不存在继承资格的相关的争议,法定继承纠纷就主要的表现为遗产的分割纠纷。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4ew17l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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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屋继承纠纷的八种情况律师普法房屋继承纠纷的八种情况 的八种情况分别是:房产继承公证纠纷;被继承人生前财产继承问题;非亲人的继承问题;夫妻共有房产的遗嘱订立纠纷;遗产的继承顺序;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的继承纠纷;房产继承后,如何申请房产权属转移;房产继承的分割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https://www.110ask.com/tuwen/9429423968169066825.html
7.继承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5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https://law.iask.sina.com.cn/jx/sh/87npbltMRWt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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