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证、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五十万以下的收取0.3%,最低200元;
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的:1500(标的额-50万)×0.25%元;
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12750(标的额-500万)×0.2%元;
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的:22750(标的额-1000万)×0.15%元;
两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37750(标的额-2000万)×0.1%元;
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67750(标的额-5000万)×0.05%元;
一亿元以上的:92750(标的额-1亿)×0.01%元;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二万元以下的:收取1%;
二万元至五万元的:200(标的额-2万)×0.8%元;
五万元至十万元的:440(标的额-5万)×0.6%元;
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740(标的额-10万)×0.5%元;
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2740(标的额-50万)×0.4%元;
一百万元至二百万元的:4740(标的额-100万)×0.3%元;
二百万元至三百万元的:7740(标的额-200万)×0.2%元;
三百万元至四百万元的:9740(标的额-300万)×0.1%元;
四百万元以上的:1074(标的额-400万)×0.05%元;
2、证明民事协议1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3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7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8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1、证明遗嘱,200元,上门办证的加收100元;
2、保管遗嘱,每件每年收费20元,按约定保管年限预收;
3、证明清点遗产,每宗收费400元,遗产保管按实际费用计收;
4、确认境外遗嘱效力,800元。
1、证明公民个人的其他有关文件,1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200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其他有关文件,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400元;
3、证明公民个人的其他有关法律事实或行为,150元;
4、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其他有关法律事实或行为,300元;
九、现场监督
1、保管文书,每件每年收费20元,按约定保管年限预收;
3、代办认证,50元(认证费据实收取);
4、代拟法律文书,为公民个人代拟的,100元,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拟的,200元,修改法律文书减半收取。
5、解答公证常识、政策性咨询不收费,专题性咨询,每小时收费20元。
十一、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3、制作公证书副本,普通纸副本每份10元,专用水印纸副本每份20元;
十二、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