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免契税!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第五条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八条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十一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二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知悉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四条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五条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条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第五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九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条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THE END
1.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答(一)7.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的房屋权属变更,是否征收契税? 答: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8.法定继承要交契税吗? 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9.企业变更单位名称,需要修改名下的房产名称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gzsw_dmtxc/2023-08/15/content_9d8d32c0814d470094fe21318c65d5db.shtml
2.我丈夫继承了他父亲的房子,没有契税发票,是不是不需要交继承的房产要交契税,契税按照百分之一点五进行计算,但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房产遗产继承需https://www.lawtime.cn/wenda/q_36639732.html
3.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要不要交契税?怎么有的说交有的说不交依据《契税法》的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9653196.html
4.继承房产今后或免征契税了!还要缴哪些税?草案对免征契税的情形增加了规定,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https://wap.eastmoney.com/info/detail/202008111589275256
5.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交税吗?哪些情形可免税费?《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只就法定继承人免税,这是契税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在适用免税情形显著不同,而且对遗嘱继承人、承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受赠人不分住房、商铺等,不能享受任何形式的减、免税,按本省范围内规定的执行税率纳税。 https://m.loupan.com/mianyang/news/202104/4754389
6.子女继承遗产房,要缴契税吗?当事人:房产继承过户不应缴契税税务“税务部门要求我们缴纳契税,纳税部分是房屋款的一半,我算了下,大约需要1万多块钱。”孙先生说,他此前了解的政策是,继承房屋办理过户,不需要缴纳契税。 对此,税务部门给予孙先生的回复是,在继承过程中,继承人通过收取房屋补偿款的形式,不再拥有房产应继承份额所有权的,是房屋买卖行为,应征收契税。 https://m.gmw.cn/2021-04/10/content_1302222166.htm
7.法定继承房产需要缴纳哪些税费法律知识房子继承需要交税吗 法律分析:有些情况下是需要的,继承房屋时根据不同情况,可能要交纳的税种如下: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受让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 王晓律师 执业4年 资质认证 2022-04-29 房产继承交哪些税 -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2212828478574952668.html
8.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交税吗继承房产过户税费怎么收继承房产过户*继承房产是不用缴税的,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交税吗,继承房产过户税费怎么收以及继承房产过户*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https://www.qizuang.com/gonglue/jsgh/129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