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中,配偶并不优于子女。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他们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不存在优先顺序。
《民法典》明确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意味着在继承开始时,配偶与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没有先后顺序之分。
配偶和子女的继承顺序是平等的,均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1.在遗产继承过程中,若存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则遗产将由他们共同继承,无需区分先后顺序。
2.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因此,配偶和子女在继承顺序上是一致的,不存在配偶优先于子女的情况。
找法网提醒你,关于子女继承权,具体规定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不受性别、年龄大小、是否结婚等因素的限制,男女平等。
2.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均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4.胎儿保留份额: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尚未出生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若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综上所述,子女继承权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的保障和具体的规定,确保了所有子女在继承过程中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