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人去世后,其房产的继承确实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这些费用主要包括继承公证费和房屋评估费,以及过户时可能产生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也根据房产评估价的一定比例(0.01%~0.5%不等)来收取,且评估价格越高,收取标准相对越低。
3.过户时还需承担合同印花税等税费,但登记费和权证印花税等费用相对较低,可忽略不计。
房屋继承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公证费:这是继承过户中的一项主要成本,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屋评估费:根据房产评估价的一定比例(0.01%~0.5%不等)来收取,评估价格越高,收取标准相对越低。
3.过户税费:包括合同印花税等,根据房屋评估价收取一定比例(如0.05%)的税费。此外,还可能涉及登记费和权证印花税等,但这两项费用通常较低,可忽略不计。
法律快车提醒您,办理房屋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已死亡:继承必须发生在被继承人(即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之后。生前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的行为属于赠与,而非继承。
2.继承人为合法继承人:
(1)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依照法律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个人或组织。
(2)如果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捐献给国家、集体,则属于遗赠而非继承。
3.遗产为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
(1)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2)对于共有房产(如夫妻共有),在继承前应先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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