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