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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8
杭州市暂未取消房产继承登记(或受遗赠)的强制公证要求,这也就意味着,除非能提供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因继承或受遗赠而申请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必须先做公证,否则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予受理。
杭州市区内共设10个办理点,房产在市区内的,继承人可以任选其中一处办理;其他区/县(萧山、余杭、富阳、桐庐、淳安)在该地对应的办理点办理。
市区的10办理点如下:
(点击可放大)
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原件:
申请人身份信息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
继承/受遗赠的依据
(2)诉讼继承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及其生效凭证,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涉及强制执行)
其他特殊材料
(1)财产约定书(仅适用于申请人对共有方式和权利份额有约定的)
(2)国家安全部门证明(仅适用于港澳台、外籍人士继承房屋)
(3)地名证明(仅适用于地名变更情形,由民政局地民办出具)
若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
(1)委托书(原件3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核对原件),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房地产经纪人的资格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房产继承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而杭州市区和萧山区的承诺时限为当场办结,在办证大厅,房管、地税、国土资源三个部门联合办理,资料齐全的可以当场办结,办理时长视窗口情况,一般一小时左右即可发证;特殊情况则为法定办理时限。
杭州市其他区县的办理流程与上述一致,办理时限则2—15个工作日不等。
精彩预告
我们整理了浙江省各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及江苏省部分城市有关房屋继承登记的办理指南,并将陆续在此发布,敬请期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