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或赠与深圳房产后再出售的个税问题咚咚地产头条

各种解读都有,但是针对深圳的二手房的解读,我是越看越摇头。各路人马说了那么多,大部分居然是错的,脱离深圳二手房交易实操,不接地气。在此,我这个房产律师也来论述下这个问题。

一、财税〔2009〕78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及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者、法定继承人等情况,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

事实上,两部委的公告只是重申了财税〔2009〕78号的有关政策,没有增加新的内容,唯一变化的是计算纳税项目,把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按照2018年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的要求,统一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二、纳税人在兄弟姐妹之间赠与或买卖房产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我的地盘我做主。不要理会《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中关于直系亲属或近亲属的内涵及外延规定,我们只需要知道,依据税务总局的政策,纳税人的兄弟姐妹之间赠与或买卖房产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就可以了。

根据财税〔2009〕78号的规定,兄弟姐妹之间赠与房产时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只有3%的契税。同时,也提示下各位,在深圳兄弟姐妹之间走房产买卖流程时,可以按照原登记价过户,这类交易需要公安部门提供具有亲属关系证明的文件。兄弟姐妹含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拟制血亲关系。上述信息在最近几年已经收到几个当事人反馈,可以确认是真实有效的。

实际上,兄弟姐妹之间买卖房产,契税按照原登记价过户,比赠与房产的税费更低。若达到家庭唯一住房要求的,按照财税[2016]23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兄弟姐妹之间买卖房产面积90平方以下的契税为1%,面积90平方以上的契税为1.5%,而赠与房产的契税统一为3%。

三、在深圳继承的房产、赠与的房产及近亲属按登记价过户的房产再出售时个税可以核定征收

媒体报道郑州和上海在涉及继承房产、赠与房产及近亲属按登记价过户后再转让时,法拍房的竞买人需要支付差额20%的税费。此类情况,深圳好像可以按照核定3%纳税。税务总局好像也规定了拍卖房按照3%核定计税,并不区分房产的来由情况。

这个疑惑困扰了我很久,直到2016年我在新浪微博@深圳税务局和@深圳中原地产,得到的答复是,在深圳继承、赠与的房产可以按照核实征收。最近这两天,媒体铺天盖地的炒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各类专家在媒体上都表述房产赠与后再出售按照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又重新核实了一边,证实我之前的观点没有错。

感谢@深圳木子、@山寨酱油男提供实例信息帮我核实。

关于赠与获得的房产出售时可以核定征收的核实信息:

关于继承获得的房产出售时可以核定征收的核实信息:

我的结论还是:在深圳继承的房产、赠与的房产及近亲属按登记价过户的房产再出售时个税可以核定征收。

以下是@A链家蔡彬18823332539提供的此类房产可以核定征收的详细资料。在此一并感谢。

四、继承的房产、赠与的房产及近亲属按登记价过户后再转让的房产是家庭满五唯一的继续减免个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四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五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在一买一卖之间,认定家庭唯一的范围大不相同。税务总局的在国税发[2007]33号文件中,关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范围,只是限制在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仅拥有一套住房,并没有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计算在内,这个和按照财税[2016]23号计算契税时,家庭唯一所称的家庭范围不同,计算契税时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包含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

财税[2016]23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周争锋2019年7月3日写于深圳港中旅大厦

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不然追究侵权责任

18320887519(保障房业务)/83591626(城市更新业务)/25327824(品牌合作)/83684400(其他)

传真:8368052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66号泰然立城A座12-14楼

THE END
1.继承过来的房产,再卖交多少所得税?继承房产再出售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分析说明:继承房产后再出售,其个人所得税属于财产转让所得,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780260.html
2.继承房屋再出售的税费有哪些导读:继承房屋再出售时产生的税费主要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其实跟一般的二手房交易的税费都是一样的。个人所得税的话通常是按照交易总额的1%收取的,契税是买方承担的,如果买方购买的房子的面积不超过90平,按照1%的比例收契税。 继承房屋再出售的税费有哪些 https://www.64365.com/zs/1190064.aspx
3.继承的房产再出售需哪些税费?继承房再出售时,需要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一、房产继承后再买卖税费是:1.5%的契税、0.05%的http://www.loupan.com/ask/1239991.html
4.继承的房屋再交易需缴20%个税继承房产再出售个人所得税问题<河南省税务局> 二手房买卖有一个问题始终绕不开,那就是税费。“同一楼盘的二手房,我购买时缴纳了4%的契税,而邻居为什么只要缴纳2%?”“我名下就一套住房,出售的时候为什么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其他人却不用交?”特别是今年1月份和3月份,诸如这类问题时常能在缴税窗口听到。https://www.shui5.cn/article/41/58120.html
5.房屋遗产继承再出售有个税吗(2022年新出台的房产继承新规)新年将至,又成功调解一个继承纠纷案件,阖家欢乐才有年味!侄女与姑姑因北京西城区房产继承产生纠纷,https://www.dalvlaw.cn/question/483575.html
6.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房产再次出售需要交多少税律师普法而国家税务总局同时明确,按照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2、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 3、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https://www.110ask.com/tuwen/13602866458194680356.html
7.继承来的房产如果再卖出去要交多少税文章浏览阅读94次。继承或赠予的房产在出售时需缴纳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不满5年出售,契税按首套1%-3%、营业税5.6%、个税1%-20%;满5年出售,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差额5.6%征收,个税按评估值的20%或固定比率征收。详细税率依据房屋性质和持有时间而定。https://blog.csdn.net/zfwkf001/article/details/121966889
8.继承房产再出售税费不可少,了解标准很重要继承房产再出售时,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根据遗嘱继承的定义,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继承得来的房屋需要涉及的税费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 一、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指定的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的情况。根据现行政策https://www.jiwu.com/baike/91276.html
9.子女继承遗产房,要缴契税吗?当事人:房产继承过户不应缴契税税务“税务部门要求我们缴纳契税,纳税部分是房屋款的一半,我算了下,大约需要1万多块钱。”孙先生说,他此前了解的政策是,继承房屋办理过户,不需要缴纳契税。 对此,税务部门给予孙先生的回复是,在继承过程中,继承人通过收取房屋补偿款的形式,不再拥有房产应继承份额所有权的,是房屋买卖行为,应征收契税。 https://m.gmw.cn/2021-04/10/content_1302222166.htm
10.法定继承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继承的房产再销售时如何确定购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wdt/ztzl/12366nsfwrx/12366rdwt/202404/38a36cea03f043e4a09e09adc94dd7d2.shtml
11.9月1日起施行!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则明确,税法实施后,以下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1.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https://news.centanet.com/m/zs/detail/31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