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美好生活同行--婚姻家庭和继承编
1.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具体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2.男女结婚的法定年龄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无效婚姻包括哪些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4.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5.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7.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8.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9.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0.甲乙为夫妻,甲长期遭乙的暴力虐待,甲去起诉离婚,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情况,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可以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11.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原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2.甲乙为夫妻,乙为照顾老人孩子辞掉了工作,离婚时乙有权要求甲给予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3.离婚过程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4.继承有几种,哪种优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规定了三种继承,分别是第二章规定的法定继承,第三章规定的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指的是亲属之间,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继承遗产,这是最常见的继承。遗嘱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去世前通过立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通常是被继承人考虑亲属照顾的多少及经济能力的不同,作出的合理安排;遗赠,是遗嘱继承的一种特殊形态,指的是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比如通过立遗嘱将财产赠与晚年照顾的保姆。至于哪种继承优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5.法定继承怎么继承
依据法律规定,亲属之间是有继承权的。这里的亲属,指的不是老百姓理解的七大姑八大姨,而是有明确的两个档次及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有下列亲属的,其个人财产由他们继承(第一档):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上述亲属,则由下列亲属继承(第二档),他们分别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上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当然,并不是有了亲属关系,就必然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再享有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这里,如果继承人虽然有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但是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还可以恢复继承权。
16.儿媳、女婿是否有继承权
单纯站在法定继承的角度看,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继承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儿媳,女婿可以通过婚姻关系获取遗产。同时,如果儿媳、女婿的配偶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顺序继承人。法律会充分照顾到普通老百姓方方面面的利益,尽最大努力,不让善良人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