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提醒,法定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旨在确保遗产的公平、合理分配,同时体现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扶助与关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这一原则并非绝对,而是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而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若不尽扶养义务,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4)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法定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旨在实现遗产分配的公平与合理。
法定继承的顺序及继承人范围是确定遗产归属的重要依据。
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在继承开始时,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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