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房子女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承租房并不属于承租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其所有权一般归于出租人,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2.如果承租人的子女在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他们有可能在特定情况下变更承租人的身份。
2.尽管承租房子女没有直接的继承权,但如果他们符合共同居住的条件,他们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
这一规定确保了承租人在去世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能够继续使用该房屋,从而维护了他们的居住权益。
继承权在法学上通常包含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1)它指的是在继承开始前,公民根据法律规定或遗嘱的指定而具备的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这种资格是一种可能性,即继承人有权在未来某个时刻继承遗产。
(2)它体现了法律对公民继承权的认可和保护,是继承法律关系得以建立的基础。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1)当法定条件(如被继承人死亡)满足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便拥有了实际上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现实的、具有财产性的,它不仅可以被继承人接受和行使,还可以被放弃。
承租房子女在继承问题上虽然面临一些限制,但仍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更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获取最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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