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的,按照现行政策免收契税,故成本上只涉及继承公证的费用和评估的费用,目前继承公证的费用一般按房屋评估价的2%收取。
(二)继承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因该种情形在法律上定义为遗赠,性质上还是赠与,故非法定继承人需缴纳3%的契税,且也需办理继承公证,缴纳公证费用和评估费用。
如果出售继承的房产,根据目前的政策如何征税,整理如下:
(一)普通住宅,满5年免征营业税,如系家庭唯一一套住宅,免个税,如非家庭唯一一套住宅,1%的个税(全额)或20%的个税(差额);
(二)普通住宅,不满5年全额5.65%的营业税及附加1%的个税(全额)或20%的个税(差额);
(三)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全额5.65%的营业税及附加2%的个税(全额)或20%的个税(差额);
(四)非普通住宅,满5年全额5.65%的营业税,如系家庭唯一一套住宅,免个税,如非家庭唯一一套住宅,2%的个税(全额)或20%的个税(差额);特别说明:对于继承得来的房产,因取得成本为零,故对于该部分房产来说,征税时所指称的全额与差额实际等同。
如果有遗嘱的,被继承人指定一位子女继承,就需要指定继承人一人去签字办理继承公证。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房屋,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起签字做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只要在一次抵押后,房产价值上还有的余额,就可以做二次抵押,也可以做三次抵押,目前,国内做余额抵押的常见形式,一般是五色土抵押、典当抵押或专业贷款公司抵押等。
房屋二次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