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为住宅的,由继承人按80元/套缴纳产权登记费;继承房屋为非住宅的,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1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平方米~1500平方米(含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平方米~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2、手续费:1元/平方米
3、印花税:5元/证。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2、房地产价格评估费用
因为继承房产涉及到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100以下(含100)5‰;
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3、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4、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
5、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
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
7、10000以上部分0.1‰。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