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普通股股息派发预案:每10股普通股派发现金股利11.88元(含税)。

优先股股息派发预案:“兴业优1”优先股总面值130亿元,拟派发2022年度股息7.22亿元(年股息率5.55%);“兴业优2”优先股总面值130亿元,拟派发2022年度股息6.02亿元(年股息率4.63%);“兴业优3”优先股总面值300亿元,拟派发2022年度股息14.70亿元(年股息率4.90%)。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07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已发展成为以银行为主体,涵盖信托、金融租赁、基金、期货、资产管理、消费金融、理财、数字金融、研究咨询等在内的现代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不断完善覆盖境内境外、线上线下的多元化服务网络,已成为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跻身英国《银行家》全球银行前20强,位列美国《财富》世界500强企业第208位,荣膺英国《银行家》“2021中国年度银行”。

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3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始终牢记“为金融改革探索路子、为经济建设多作贡献”的初心和使命,以“一流银行、百年兴业”愿景引领发展,以打造优秀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为目标,继承和发扬善于创新、爱拼会赢的优良基因,持续培育业务特色和专业优势,围绕高质量发展方向,坚定不移地推动经营理念从产品驱动向客户驱动、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从规模银行向价值银行转变,夯实长期健康发展的根基,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战略目标清晰。公司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为根本出发点,准确把握金融市场化、综合化、多元化发展趋势,基于自身资源禀赋规划布局。从“大投行、大资管、大财富”,到“结算型、投资型、交易型”三型银行建设,再到“1234”战略体系,树牢擦亮绿色银行、财富银行、投资银行“三张名片”,公司“客户为本、商行为体、投行为用”的发展理念一脉相承,将“一张蓝图绘到底”,保持战略定力,实施路径清晰成熟,经营成效更加显著。

经营特色鲜明。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需求,强化科技赋能,锐意创新,在多个细分业务领域打造新产品、新业务,开辟属于自己的蓝海,形成鲜明的经营特色。公司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布局资本市场,探索债券、信托、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的创新,引领FICC、投行、资产管理、资产托管等新兴业务发展。公司作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率先将可持续发展提升到企业战略和公司治理层面,并将绿色金融作为集团战略核心业务,逐步构建起集团化、多层次、综合性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开创了“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实践模式,连续四年获评明晟(MSCI)全球ESG评级A级。

服务功能完备。公司坚持走多市场、综合化发展道路,从银行业务延伸和跨业经营两个维度,稳步推进综合化、集团化进程,构建以银行为主体,涵盖信托、金融租赁、基金、期货、资产管理、消费金融、理财、数字金融、研究咨询在内的现代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各子公司深度融入“1234”战略体系,聚焦主业、做精专业、功能互补、差异发展,共同构建优质、高效、专业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运作规范高效。公司始终坚持通过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提升内部运营效率。持续健全“党委领导作用、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体制机制,建设流程银行,在业内率先建立普惠金融业务体系。建立健全客户部门和产品部门相对分离、传统业务和新型业务相对分离的管理架构,梳理优化配套机制流程,增强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文化底蕴深厚。公司坚持理性、创新、人本、共享的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优秀文化基因,形成具有兴业特色的文化底蕴。公司积极弘扬尽职履责的敬业文化、敢拼会赢的拼搏文化、务实担当的协作文化、协同奋进的家园文化,凝聚为全集团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行稳致远、基业长青。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发行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560亿元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兴业优1、兴业优2和兴业优3),2022年度优先股股息尚未发放,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发放。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4.3资本充足率

注: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

4.4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注:1.本表数据为并表前口径,均不包含子公司数据。

4.5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5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截至报告期末,福建省财政厅与其全额出资设立的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3,930,134,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2%,为公司合并持股第一大股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下属公司。

2.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无回购专户;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

5.2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注:1.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上述股东同时持有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优先股的,按合并列示。

2.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存在关联关系。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证资管鑫优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证资管鑫优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截至报告期末,福建省财政厅与其全额出资设立的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3,930,134,626股。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普通股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下属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2,055,937,778股。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工作,募集资金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499.20亿元。上述A股可转债已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简称“兴业转债”,代码113052。兴业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之日止,即2022年6月30日至2027年12月26日止。报告期内,兴业转债已于2022年6月30日进入转股期。

6.2报告期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6.3报告期可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1总体经营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92,666.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71%;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7,369.8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88%;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9,828.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53%;公司境外分支机构资产总额2,198.42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37%。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3.74亿元,同比增长0.51%,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50.41亿元,同比增长5.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77亿元,同比增长10.5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85%,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总资产收益率1.03%,同比上升0.01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29.37%,同比上升3.69个百分点。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544.8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7.74亿元;不良贷款率1.09%,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共计提减值486.20亿元,期末拨贷比为2.59%,较上年末下降0.3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36.44%,较上年末下降32.29个百分点。

1.2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说明

(2)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主要项目的情况

2资产负债表分析

2.1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92,666.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71%;其中,贷款(不含应计利息)较上年末增加5,547.04亿元,增长12.53%,各类投资净额较上年末增加1,600.59亿元,增长5.33%。

注:(1)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2)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使用权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资产。

贷款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占比52.81%,较上年末上升2.58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占比39.61%,较上年末下降2.84个百分点;票据贴现占比7.58%,较上年末上升0.26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主动把握经济形势变化,合理确定主流业务信贷布局,保持重点业务平稳、均衡发展。

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净额31,623.8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00.59亿元,增长5.33%。

①按会计科目分类

②按发行主体分类

2.2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负债85,093.7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006.47亿元,增长7.59%。

注: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负债。

客户存款的具体构成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客户存款(不含应计利息)余额47,369.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259.41亿元,增长9.8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不含应计利息)余额16,211.7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826.30亿元,下降4.85%。

拆入资金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拆入资金(不含应计利息)余额2,758.0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30.35亿元,增长59.6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不含应计利息)余额3,534.2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80.09亿元,增长33.16%。

3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生息资产规模稳健增长,负债成本有效管控,受资产收益率下降影响,利息净收入同比略有下降;非息净收入保持平稳增速;加大数字化建设、业务转型、品牌及客户基础建设等战略重点领域的费用投入;合理计提减值,做实资产质量;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77亿元,同比增长10.52%。

3.1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1,452.73亿元,同比减少4.06亿元,下降0.28%。

3.2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非利息净收入771.01亿元,同比增加15.44亿元,增长2.04%。

报告期内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50.41亿元,同比增加23.61亿元,增长5.53%。投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等项目之间存在高度关联,合并后整体损益308.83亿元,同比下降2.44%。

3.3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费用支出648.43亿元,同比增加93.75亿元,增长16.90%。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稳中求进、转型创新”的财务资源配置原则,加大数字化建设、业务转型、品牌及客户基础建设等战略重点领域的费用投入,营业费用有所增长。

3.4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减值损失486.20亿元,同比减少183.90亿元,下降27.44%。

4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3,445.8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各项经营业务平稳发展,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有所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0.59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796.54亿元,主要原因是投资业务增量同比有所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22.48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1,245.88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5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6主要子公司情况

7业务分析

7.1企业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业务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航道,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在制造业、绿色金融、战略新兴产业、普惠金融、跨境金融等重点领域深耕细作,从稳增长、调结构两方面积极发力,持续巩固基本盘,提速发力新赛道。增强服务客户的专业性、协同性、高效性,包括,将绿色融入客户服务,推进集团“全绿”转型;打造“商行+投行”2.0,增强服务客户的复杂投融能力;以数字化驱动普惠金融和科创金融,构建服务新模式;以生态平台建设,推进贸易融资、支付结算与国际业务发展;以综合经营体系建设,服务机构客户。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业务实现客户、资产、负债、能力的优化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客户分层分类经营体系优化,客户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企业金融客户数突破120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4.30%。加快布局战略新兴产业、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深化“区域+行业”经营,积极推进重心下沉,优化贷款结构。本外币对公贷款余额30,136.1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597.49亿元;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深化织网工程建设、场景生态圈搭建、支付结算工具升级等,提升客户经营服务水平,加强结算性存款拓展能力。本外币对公存款余额36,488.6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31.66亿元,其中,本外币结算性存款余额19,112.4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19.83亿元。

7.2零售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零售金融业务聚焦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优化客户分层分类管理,丰富零售产品体系,升级服务模式,积极布局养老金融业务,强化财富和私行队伍建设,加快信用卡场景生态建设。并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深化公私一体化经营,加快数字化转型赋能,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持续拓宽服务边界。报告期内,公司基础客群拓展与价值客户转化取得较好成效。

截至报告期末,零售客户数9,175.20万户,较上年末增加1,253.21万户,增长15.82%;手机银行有效客户数4,920.39万户,较上年末增加594.36万户,月活跃用户数2,095.02万户,网络金融柜面替代率96.25%。个人存款余额10,890.2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926.93亿元,其中,结算性存款余额4,849.3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84.74亿元。有力拓展零售长尾客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开立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81.33万个,其中,三类及以上实名钱包62.59万个;累计发展两卡快捷支付有效绑卡客户数4,855.36万户,较上年末增加597.31万户,增长14.03%。加快布局个人养老金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共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229.16万户,列全行业第三位,市场占有率超10%。

7.3同业和金融市场业务

同业和金融市场业务以服务实体经济和客户需求为己任,坚持“金融机构综合服务商”和“金融市场综合营运商”定位,充分发挥“全客群、全市场、全产品、全链条”的基础业务体系优势,基于同业合作开展金融市场业务,深入服务同业客户、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报告期内,“清结算+存托管”“投资+金融市场”“投行+财富管理”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同业朋友圈不断扩容,生态圈加速融合,资产管理、资金业务、资产托管业务优势持续巩固,协同联动不断加强,转型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宽,综合价值和效益继续提升。

同业客户服务全面深入金融行业各领域,生态融合加速推进,资产负债转型重构,票据业务突破增长。银银平台服务同业客户多层次支付结算需求,始终保持市场领先优势;为金融机构提供丰富的投融资服务,解决流动性及财富增值需求;为同业客户提供绿色银行整体解决方案。资产管理业务深化投资研究结合赋能,完善多资产多策略布局;扩大“新赛道”资产覆盖面,推进理财业务转型重构;现金类产品整改圆满收官,投资及支付场景融合升级;加快系统建设进程,全方位提升科技赋能水平;完善理财产品全流程管理,布局风险敏捷监控体系。资金业务全面提升金融市场承分销、投资、交易、做市、衍生品、风险管理等全产品、全功能营运能力;开发对接实体客户需求,提供金融市场综合服务方案;加强条线内外联动,带动业务、客户拓展和综合效益提升。资产托管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综合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打造“最佳服务托管银行”,协同联动擦亮财富银行,助力公司巩固同业和金融市场优势。

7.4科技运维

8其他重大事项

(3)住所变更: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公司已完成住所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住所由“福州市湖东路154号”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详见公司2022年3月16日公告。

(4)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福建省财政厅将所持公司普通股3,511,918,625股无偿划转至由其全额出资设立的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投)。2022年9月29日完成划转过户登记,福建金投持有公司普通股3,511,918,625股。截至报告期末,福建省财政厅与福建金投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3,930,134,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2%,为公司合并持股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3日、2022年8月26日和2022年10月1日公告。

(5)限售股上市流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原银监会和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向特定对象福建省财政厅、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阳光控股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1,721,854,000股A股股票。新增股份于2017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及限售手续等事宜。

(6)发行美元中期票据: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决议,公司香港分行在5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项下,在境外完成发行6.5亿美元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为可再生能源、低碳和低排放运输的合格绿色资产提供融资和再融资。详见公司2022年5月19日公告。

(7)公司股东福建省财政厅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自2022年7月26日至2023年1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9,366,968股,增持金额703,078,800.98元。截至2023年1月25日,福建省财政厅与其全额出资设立的福建金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54,548,0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4%。详见公司2022年7月27日和2023年1月31日公告。

(8)章程修订: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中国银保监会已核准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后的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公司2022年9月9日公告。

(9)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依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公告。

董事长:吕家进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A股代码:601166A股简称:兴业银行公告编号:临2023-016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可转债代码:113052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之《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之要求,现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7号)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50,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上述款项。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027,358.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19,972,641.51元。

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328号),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制订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2021年12月,本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保荐机构)签订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签署的上述协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919,972,641.51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七、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于2023年2月17日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3年3月30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募集资金金额系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金额;

A股代码:601166A股简称:兴业银行公告编号:临2023-014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综合考虑外部经营环境、资本监管要求以及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等需求,年度普通股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预案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年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3.77亿元,母公司法人口径净利润为860.57亿元。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22年度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2022年末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不再提取。

(二)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87.76亿元。

(三)支付优先股股息。本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三期人民币优先股,合计560亿元,2022年度应付优先股股息人民币27.93亿元。

(四)分配普通股股息。根据本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广大投资者诉求和本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求,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88元(含税)。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0,774,252,928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246.80亿元。

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上述分配预案执行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本公司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77亿元,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71.65亿元,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20,774,252,928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46.80亿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7.01%,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8.31%。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一)外部经营环境影响商业银行内生资本积累。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大增,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商业银行应加强内生资本积累,提升抵御风险能力。

(二)资本监管要求提高。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以及拟订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新规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和风险管理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充足资本储备满足合意信贷规模投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综合考虑上述内外部因素,本公司分红政策总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现金分红率逐年提高,兼顾了本公司的股东利益以及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配顺序合法,在满足监管部门有关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各类别投资者的诉求,兼顾了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本公司《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待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A股代码:601166A股简称:兴业银行公告编号:临2023-012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陈信健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2年度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2022年度监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2022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五、监事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六、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1.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本公司《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八、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上第一、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五项议案将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代码:601166A股简称:兴业银行公告编号:临2023-013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3月30日在上海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5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家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2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三、2022年度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2022年度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2022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2022年度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八、2022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十、2022年度公司治理自评估报告;

十一、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四、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本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2022年度拟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一般准备8,775,764,881.34元,支付优先股股息2,793,400,000.00元,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88元(税前)。详见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五、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六、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2022年资本管理情况及2023年资本管理计划报告;

十八、2022年资本充足率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关于中期资本管理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二十一、关于修订《集团并表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二、关于2023年集团风险偏好实施方案的报告;

二十三、关于2023年度国别风险分类及风险限额方案的报告;董事会授予高级管理层不超过各维度限额20%的上浮审批权限。

二十四、关于2022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的报告;

二十五、关于2022年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投产后验证及独立外部第三方全面验证的报告;

二十六、关于制定《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验证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七、关于2022年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结果及验证的报告;

二十八、2022年度反洗钱合规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十九、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三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十一、关于核定2023年度呆账核销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安排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500亿元的呆账核销额度。

三十二、关于核销单笔损失大于3亿元呆账项目的议案(2023年第一批);

三十三、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吕家进、陶以平、孙雄鹏三位执行董事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上述第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九、二十项等7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二十九项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A股代码:601166A股简称:兴业银行公告编号:临2023-01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3年年度审计、半年度报告审阅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总费用912万元。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第一条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总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同行业的客户数为16家。

第二条2.投资者保护能力

第三条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第四条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陈思杰,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思杰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思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钟鸣,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钟鸣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钟鸣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晨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宋晨阳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第五条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第七条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12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3%。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认为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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