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交税吗?哪些情形可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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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契税法经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契税法》第一、二、三条,在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3%-5%的契税。作为法定继承人,孩子在继承父母房产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只需缴纳印花税即可。
契税法按照税制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有效的契税免征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免征税费的情况有哪些!!
1、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具体是指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直属亲属;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2、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赠与”特指: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等。
3、契税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在继承房屋过程中,主要涉及到5种税,具体请对照上述规定,以便适用免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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